第44章 宁拆一座庙(2/4)
“怎么?兄长,”周逊似笑非笑,“你既然主动来找我,也该知道我会给出怎样的回答吧。如今皇上又或旁人也不在这里,你也大可省了表演伤心的功夫。这一点上,我们倒是‘兄友弟恭’。侍卫——”
他放下帘子:“我们走吧。”
马车滚滚而过。跟随他的小侍卫坐在马车中,看着周逊神色无悲无喜。他这十几日总是跟着周逊,与他亲近,于是忍不住道:“周公子,既然你讨厌那人,为何不请皇上将他们……”
“仗着皇上的恩宠所能得到的煊赫只是一时,”周逊说,“无论是周采,还是……我。”
他手指敲着膝盖,似乎也在提醒自己注意这一点:“多行不义必自毙,周家之前仗着周采的圣宠在京中常常有失分寸。如今周小弟的事情只是一个□□,周家迟早会自取灭亡。这是再公正道理不过的事,我又何必插手?况且……”
——你不觉得,比起做演戏的人,当一个看戏的人更有趣多了吗?他们的这出戏越长,便越是好看。
虫豸在临死之前的挣扎是是最无望也最痛苦的。既然死亡是既定的事实,挣扎的时间越是长久、总能看见希望的曙光、却又挣脱不出,才是比死亡更痛苦的事。
“我倒希望他们能坚持得久一点。”侍卫突兀地听见周逊开口了。青衣的公子手肘放在轿子窗上,撑着下巴,侧脸看着窗外:“若是能等到他们亲眼看见我走了上去,自己却只能在淤泥里打滚,这就更好。以他们的性格,瞧见我过得好了,只怕会比看见自己过得差,还要生不如死。”
在侍卫目瞪口呆的眼神中,青衣的公子笑了笑,他素来清冷的脸上,居然多了几分俏皮。
“这样一看,我也不是什么君子,有时候,我还挺坏的。”他轻声地说,言语里却没有自责。
周采被远远地抛在了东华门后,他扭曲着脸。
‘敬酒不吃吃罚酒,到时候,总有你用得着周家的时候。’他怨毒地想着,“血缘、姻亲……”
这几日谢正卿忙着军务,他去了几次也没能同他搭上线。然而这一刻,他却想到了一个更好的人选。
他的未婚妻,严尚书的女儿。
轿子停在了墨苑以外的街道上。周逊从轿子上下来,其余人等留在这里等他,只有一个侍卫和他保持着距离,守望着他。
站在人流攒动的街头,周逊一时有点恍若隔世的感觉。两年以来,他还是头一次地,再次走进人群之中。
他远远地走出几步,送他抵达这里的宫人们便被抛在了他的世界之后。京城是大景最繁华的都城,城中来来往往。摊贩吆喝着,小孩嬉戏着,夫妇吵着架,他站在人间烟火中,感觉自己也是芸芸众生的一部分。
他于是渐渐走得越来越快,像是有风把他吹了起来。
他走进了芸芸众生。
墨苑依旧是两年前的模样,街道两边种着许多柳树,柳树下有正经的店铺,也有卖画、卖书法的落魄才子。他在街上走过几步,很快便在闹市中找到了那间藏在巷子深处的、无精打采的店铺。
在看见那间店铺后,周逊的脚步前所未有地越来越快——这倒不是因为他的心情过于激动,而是因为这一路上人们的眼光,让他有些如芒在背。
不知怎的,这一路上周逊明明是好好地在走着路,却总有人在往他这边瞧。那些目光并非出于恶意,却让周逊有些头皮发麻。一路上,他好几次地确认自己的衣着是否有误、又或者太久没有出过宫、弄错了京城的某种习俗、又或者迈错了某些步伐……
他自然没有想到自己被频频瞩目的原因无他——只因他看上去品貌气质实在出众。两年前他刚入京城,处处小心翼翼,而且从小作为不受宠的庶子养着,自然也没有什么好衣衫。如今两年过去,他身量拔高了许多,神情气质间也更多了几分常人间少有的清冷端凝,非常独特。路上的人没见过他这个生面孔,纷纷因着他的个人气质,猜测他到底是哪家的公子哥儿。
他放下帘子:“我们走吧。”
马车滚滚而过。跟随他的小侍卫坐在马车中,看着周逊神色无悲无喜。他这十几日总是跟着周逊,与他亲近,于是忍不住道:“周公子,既然你讨厌那人,为何不请皇上将他们……”
“仗着皇上的恩宠所能得到的煊赫只是一时,”周逊说,“无论是周采,还是……我。”
他手指敲着膝盖,似乎也在提醒自己注意这一点:“多行不义必自毙,周家之前仗着周采的圣宠在京中常常有失分寸。如今周小弟的事情只是一个□□,周家迟早会自取灭亡。这是再公正道理不过的事,我又何必插手?况且……”
——你不觉得,比起做演戏的人,当一个看戏的人更有趣多了吗?他们的这出戏越长,便越是好看。
虫豸在临死之前的挣扎是是最无望也最痛苦的。既然死亡是既定的事实,挣扎的时间越是长久、总能看见希望的曙光、却又挣脱不出,才是比死亡更痛苦的事。
“我倒希望他们能坚持得久一点。”侍卫突兀地听见周逊开口了。青衣的公子手肘放在轿子窗上,撑着下巴,侧脸看着窗外:“若是能等到他们亲眼看见我走了上去,自己却只能在淤泥里打滚,这就更好。以他们的性格,瞧见我过得好了,只怕会比看见自己过得差,还要生不如死。”
在侍卫目瞪口呆的眼神中,青衣的公子笑了笑,他素来清冷的脸上,居然多了几分俏皮。
“这样一看,我也不是什么君子,有时候,我还挺坏的。”他轻声地说,言语里却没有自责。
周采被远远地抛在了东华门后,他扭曲着脸。
‘敬酒不吃吃罚酒,到时候,总有你用得着周家的时候。’他怨毒地想着,“血缘、姻亲……”
这几日谢正卿忙着军务,他去了几次也没能同他搭上线。然而这一刻,他却想到了一个更好的人选。
他的未婚妻,严尚书的女儿。
轿子停在了墨苑以外的街道上。周逊从轿子上下来,其余人等留在这里等他,只有一个侍卫和他保持着距离,守望着他。
站在人流攒动的街头,周逊一时有点恍若隔世的感觉。两年以来,他还是头一次地,再次走进人群之中。
他远远地走出几步,送他抵达这里的宫人们便被抛在了他的世界之后。京城是大景最繁华的都城,城中来来往往。摊贩吆喝着,小孩嬉戏着,夫妇吵着架,他站在人间烟火中,感觉自己也是芸芸众生的一部分。
他于是渐渐走得越来越快,像是有风把他吹了起来。
他走进了芸芸众生。
墨苑依旧是两年前的模样,街道两边种着许多柳树,柳树下有正经的店铺,也有卖画、卖书法的落魄才子。他在街上走过几步,很快便在闹市中找到了那间藏在巷子深处的、无精打采的店铺。
在看见那间店铺后,周逊的脚步前所未有地越来越快——这倒不是因为他的心情过于激动,而是因为这一路上人们的眼光,让他有些如芒在背。
不知怎的,这一路上周逊明明是好好地在走着路,却总有人在往他这边瞧。那些目光并非出于恶意,却让周逊有些头皮发麻。一路上,他好几次地确认自己的衣着是否有误、又或者太久没有出过宫、弄错了京城的某种习俗、又或者迈错了某些步伐……
他自然没有想到自己被频频瞩目的原因无他——只因他看上去品貌气质实在出众。两年前他刚入京城,处处小心翼翼,而且从小作为不受宠的庶子养着,自然也没有什么好衣衫。如今两年过去,他身量拔高了许多,神情气质间也更多了几分常人间少有的清冷端凝,非常独特。路上的人没见过他这个生面孔,纷纷因着他的个人气质,猜测他到底是哪家的公子哥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