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从道义角度来说,调侃受害者家属绝对是错误的。这里只是说明下,敲诈和非敲诈之间的区别。简单说,你别开价,你开价涉嫌敲诈。对方开价那是诚意够不够的问题。

    ……

    和叶澜一起旅游挺快乐的,叶澜没有什么小脾气,有脾气也拿曹云没办法。叶澜不喜欢钓鱼,但是愿意陪着曹云一起钓鱼。这不是主要的,主要是叶澜能找钓鱼的快乐,这点就很难得。

    约妹子打篮球,妹子目的就是和你在一起,于是同意了。但是她只享受和你在一起的快乐,并不享受篮球的快乐。叶澜不喜欢钓鱼,甚至不喜欢去海边,因为时间一久皮肤会难受。但现在叶澜已经习惯了,甚至主动约曹云去钓鱼。

    这点让曹云挺难过的,曹云知道叶澜喜欢上钓鱼,是因为陪同自己去做不喜欢做的事后,喜欢上钓鱼。曹云不喜欢这么欠账。他更希望叶澜讨厌钓鱼,拒绝去钓鱼,自己才能心安理得。

    “看什么?”叶澜转头问。

    “看你。”

    叶澜:“哪里傻,说吧。”

    曹云:“你很好看。”

    “……”叶澜被这句话直接击败,曹云从来没这么说过。开口要么胡扯,要么就是损自己。一时间叶澜很难适应这个节奏。

    叶澜抓耳挠腮,构思下一句话时候,新的打扰人来了。井下的妻子。

    面对井下妻子的询问,曹云仍旧话只说三分。曹云告知井下妻子,井下面临三种情况。并不具体说明和解释井下偏向哪种情况。这是律师中一个‘潜水规则’(娱乐圈的规则关我屁事,为什么我就不能用这个词?)。就算看起来是必胜的案子,也绝对不能向雇主打包票。任何向雇主打包票必赢的律师,都是山寨律师。如同江湖游医宣传:药到病除,几天之内肯定痊愈。

    井下妻子提出了聘请曹云为井下律师的想法,对,是想法。她在犹豫,她没有主见。儿女们的意思是,要为井下请好律师。井下妻子不知道曹云是不是好律师,只是因为曹云是岛上目前唯一的律师。井下的儿女显然没听说过曹云,他们表示不要在岛上请律师,那种律师水平肯定有限。他们会从东唐找好律师。

    面对井下妻子的询问,曹云开出了三百万的价格。假设井下无责,他要三百万。假设井下过失致人死亡罪,他拿一百万。假设井下被定为故意杀人罪,他分文不拿。

    曹云觉得自己报价很公道。井下家不缺三百万。如果普通家庭,曹云是不建议找自己的,同时也会推荐物美价廉的律师。曹云承认自己很自私,他希望钱多活少,标准不能破,破了自己定的规则,那自己就没有规则。

    就井下案来看,过失致人死亡罪曹云觉得是可以接受的。这罪名是三年到七年,情节较轻的话是三年以下。以客观情况来看,井下即使被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也肯定会从轻处罚,因为那是他的家。再考虑到井下年纪情况,最终缓刑的可能极大。民诉来说,责任三七或者四六,按照赔偿标准,也就十来万。

    相对来说要无责就非常困难,毕竟有客观的证据在。在井下被砸玻璃后第二天,井下购买电猫。严格来说这已经涉嫌故意杀人。

    井下妻子对钱敏感,更对罪名敏感。她敏锐感觉到曹云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基础去争取无责,这点让她非常不满意。借口要和孩子再商议,和曹云告辞离开了海边。

    虽然两家都找了曹云,但是两家人都没有聘请曹云。

    对此叶澜很惋惜:“他们不知道你是东唐最好的律师……干嘛这么看我?”

    曹云看叶澜:“第一次有人这么夸我。我都不好意思承认。”

    “承认什么?”

    “东唐最好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