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妹有些无奈道:“好吧,谢谢曹律师,打扰你们,再见。”

    “再见。”

    一边的叶澜:“为什么不和人家说真话?”

    曹云道:“她不是我的雇主,我没必要交底。”

    叶澜问:“假设有人愿意贴钱请你索赔呢?”

    曹云一愣:“那索赔的意义是什么?”

    “就是……我宁可贴钱,也要对方贴钱,鱼死网破。”

    曹云无可救药看叶澜:“井下赔五十万,矿妹自己贴五十万,我拿走一百万?神经病。”

    叶澜:“仇恨的力量是强大的。”

    曹云:“仇恨的力量并不愚蠢,如果有五十万的仇恨,那不如直接放弃民事索赔,法官在井下在量刑上就会从严考虑。”

    叶澜恍然大悟:“对哦,还有放弃民事索赔。”

    a杀了b,a为了活命,让自己的家属满足b家属的物资要求,b家属因此开出原谅书或者是相关的证明。法官在最终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死者家属的想法。同时在操作上也默认这一做法。

    反过来,a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有可能不会被判处死刑。b家属为了复仇,就可以通过公诉人就是检控官声明,家属放弃民事索赔,强烈要求判处a死刑。这也会影响到最终判决结果。

    罪犯死缓或者死刑,有时候是由受害者家属的态度来决定的。

    有童鞋说,b可以不为a求情,在法庭判决之后,再提出民事索赔。这自然是可以的。但是民事索赔能获得的金钱与谅解获得金钱差距是巨大的。假设a家境一般,其个人资产也就几万块,作为b最好选择就是声明放弃民事赔偿,争取一命换一命。

    假设a是富豪,家属甚至可以开出一千万,两千万的谅解金。

    那这算敲诈吗?正常都不会出现敲诈的情况,因为这时候家属没请个律师来处理法律问题,那是脑袋有坑了。

    敲诈:你给我一千万,我就在谅解书上签字。

    非敲诈:九百万就想我谅解你?

    a家属:一千万。

    b家属:我在乎的不是钱,是态度,是诚意。

    b家属朋友:我看算了,人死不能复生。人家态度也很诚恳,放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b家属:那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