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点端上来,陆同尘还给她点了一份抹茶方糕。

    他不晓得女孩子爱吃什么,只觉得菜单上的图片符合她的气质,她应该会喜欢,也就随手点了。

    沈蔻吃饭秀气,像猫儿一般,可慢慢放开,她又能吃得小嘴鼓鼓。从头至尾安安静静,专心致志地戳弄着盘子里的盐烤秋刀鱼。

    明明是冷艳精致的长相,却偏偏生得是恬静柔和的性子。

    不论挑起何种话题,两人都能简单聊两句,这般相处,简单又舒适。

    像是受她感染,陆同尘也吃得多了些。

    他是很享受与她在一起的轻松惬意,不需要你来我往的客套,也没有曲意逢迎的奉承。

    就连简单的一餐饭,她都要想着还回来,这份没有沾染浮躁的、纯粹的固执,委实难得。

    陆同尘吃完,放下筷箸看她,暖黄的灯从顶上洒下来,引他想到从前她在舞台上的耀眼,心下总是觉得惋惜。

    沈蔻自然不晓得陆同尘在想什么,她一心一意夹着面前的章鱼小丸子,奈何她从小拿筷子的手法就不大正确,以至于夹个丸子都要费很大的力气。

    他往前倾倾身子,拿过公筷,替她轻松夹起放在她的碟子里。

    “谢谢。”沈蔻抬头一笑,眼睛微弯。

    “不谢。”陆同尘点头,他顿了一下,温言问她,“还想拉小提琴吗?”

    沈蔻动作一滞,那个丸子还没来得及送入嘴中便又滑到了碟子里,她抬头去看他。

    感受到她眼中轻微的悸动,他继续,“如果觉得文化课学得吃力,我可以安排你去学琴,继续走艺术生的路。”

    片刻对视,她读不懂他,索性低下头,也不再尝试继续夹碟中的丸子,直接用筷子戳穿。

    使的力大了些,筷箸与瓷碟相碰,是一声清脆的铿锵,在包间里显得突兀。

    “不拉小提琴了。”

    她的琴在来洛城前就已经卖了。

    睫毛微颤,“做文化生也很好,功课虽然吃力,但我可以多花时间。”

    她可以花时间、花精力,但唯有钱,她花不起。

    她已经欠面前的男人够多,学费、住宿费,还有母亲在医院的开销,她只有好好念书,日后才还得起的可能。

    陆同尘也发觉自己挑起了个不好的话题,他委婉解释,“我记得,拉小提琴曾是你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