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草场是丛丛的新绿,天边洒落了淡淡的红霞。白云浮于山岭雪色之间,雪山倒映在碧水平湖之上。

    本是极静谧的风景,却因湖水中嬉戏共浴的人群,搅乱了一湖静水。

    阿玛湖里,几百个年轻男男女女都浸泡在湖水里,袒露最原始自然的样貌。

    岸边备好了果肉食物。

    人们或趴在湖畔,对歌闲聊。或有那身手矫健的男女,在湖水中竞游争渡。比试之余,也展示了自己的力量。

    于缁衣氏部落的人来说,在阿玛湖共浴,既是作为劳作后的放松,也是供年轻男女调情,接近心上人培养感情的场所。

    当然了,假如看上的对象过于优秀,肯定是不乏爱慕者的。那么为了证明自己的优秀,不论男女,他的几个爱慕者之间也避免不了一番争斗。

    争斗的方式,不局限于渡湖竞赛这种文明的方式,也可能直接抢人。

    元黎全身浸在湖水里,咔嚓咔嚓啃着野果。只留一个头颈在水面上。

    丹果坐在元黎背后的岸上,编织着元黎的长发。

    作为部落里缁衣第一人,丹果的审美和手工是一流的。编发也不在话下。

    一边编发,丹果一边兴致勃勃地对元黎说,“雷一定是这一轮的胜者。”

    她说着,抬手指了指那边并排划水的几个男人。

    “他的手已经好了,那几个都比不过他。”

    元黎顺着丹果手指的方向,看向最热闹的那边。

    几个古铜色皮肤的男人正拼命游向湖的对岸。两旁和岸上都是围观的人,女子居多。

    还有叫喊的声音传来。

    “雷——雷——”

    “你看,我就说他会赢!”

    丹果感叹完了自己的眼光,又试图说服元黎,

    “你那么喜欢都,可以自己生一个。我觉得雷就不错,部落里的女人都喜欢他。他的孩子一定是健康强壮的。”

    元黎只看了一眼,就兴致缺缺地挪开了眼。脱离了第一个夜晚的氛围,她还是秉持自己的喜好,对古铜色皮肤的壮男无感。

    “都也叫我阿母。他今天跟老聃去采药了,不然你就能看到我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