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壁旷野中,金色蜂云所到之处万灵寂灭。

    金云中央有一处空旷,周围并没有其他巨蜂靠近,那是蜂王的位置,孟天河倒坐在蜂王背上,仰头斜倚着蜂王的巨大头颅,姿势惬意舒适,望着天空的双眸也在这种惬意之中不知不觉得渐渐闭合了起来。

    而就在他的左边,距离他最近的一只巨蜂的后背上,一个身披黑袍的身影却在此刻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经过一天一夜的融合,此时的迟荣已经将那名圣魔宗弟子的魂魄彻底融合了,可以说,现在的他一共拥有了两个人的记忆,他的和被他夺舍的程安的记忆。

    回想起夺舍的过程,迟荣依旧心有余悸,他知道,如果单凭他的魂力的话,是绝对没有可能将程安的魂魄吞噬炼化的,相反的,甚至很可能会被对方吞噬掉。

    所谓的夺舍,其实就是魂魄之间的厮杀吞噬,而如果没有特殊的手段的话,结果往往就是魂力强者吞噬魂力弱者。

    而他的魂力比起程安来说,弱的可不是一点半点,对方的修为早已经进入了筑基后期,魂力至少要比他三成。

    而别说是强上了三成,即便是强了那么一成,都足以将他的魂魄吞噬掉,更别说是要夺舍了。

    想及此他的目光不禁瞥向了远处似睡非睡中的孟天河,心中的忌惮之意更盛了几分。

    他可是还依稀记得,当自己在程安那强大的神魂面前涩涩发抖时,正是这个少年放出了一道金光,将正要扑咬自己的程安的神魂定在了原地。

    他不知道那道金光是什么,可他能够确定,放出这道可怕金光的可定是孟天河,他的新主人。

    想到“主人”这个字眼,迟荣的脸上不禁露出一丝苦笑,原本也是天赋异禀,被誉为一宗天才的他,此时竟然成为了别人的仆人。

    不过,他此时也只是有些唏嘘,却并没有多少抵触心里了。

    此时在他的心里,似乎已经有了一丝明悟,什么是天才,那只是一种可笑的说法,是一个束缚的光环,一个压在人心头的枷锁,这个世界上,从来只是强者为尊,天才之名在强者面前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更可况,与面前的这个少年想必,他也根本就算不上是个天才,一个能够轻易制服杀人蜂群,击败杀人蜂王,并将其收服的还不到二十岁的少年,不论他究竟是什么修为,在他的面前,自己就是个渣。

    直到此时,迟荣也没有看得出孟天河的真实修为,可就凭他能够轻易的制服程安,并且打出金光助自己成功夺舍这一点,他的修为绝对不会是表面上看上去的只有筑基初期而已,甚至在迟荣的心中,都有个十分疯狂的想法,那就是他觉得对方的修为至少也不低于金丹中期。

    不到二十岁的年纪,修为却至少是金丹中期,迟荣为自己的这个荒唐的想法感到无语,他也无法接受这个现实,然而,就在冥冥中,他却莫名的就笃定,自己的这个猜测绝对是真的。

    然而,这太恐怖了,太不可思议了,以至于他都不敢再去思考下去,只

    能暂时的将自己催眠。

    不过,他还是认可了自己这个仆人的身份,无论是对方在自己的神魂上种下了禁制,还是自己已经发下了魂誓,自己都无从选择。

    而且,不管怎么说,对方也算是救了自己一条命,不过对方有些什么企图,自己的这一条命都不再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了。

    低头看了看手腕上的那只湛蓝色的手环,迟荣的眼中顿时焕发出了一丝希望,伸手轻轻抚过那散发着迷人色彩的表面,入手的却是一片细腻的丝滑,如同婴儿的皮肤,更有一种清凉,让人精神也为之愉悦。

    迟荣久久的抚摸着自己的手腕,情难自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