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理论上的排序,应该是法院院长第一,检察院检察长第二,公安厅长第三。

    因为法院和检察院都是同级人大选举产生的,自然要比省公安厅这样一个同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地位要高。

    法院是审判机关,地位也要高于检察院这一法律监督机关。

    但事实上,现实中的政治地位却正好反过来。

    公安厅最为重要,掌管刀把子,而且公安厅长一般都是由副省长兼任,是妥妥的省领导,比一般的副省长地位还要高,所以在政法机关中当之无愧排在第一。

    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更关键的是,它掌管反贪反渎职能,这是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在体制内所有官员头顶上,所以让人不敢小觑。

    它跟纪委什么关系呢?

    纪委只负责党纪处分。

    一旦涉及到违法犯罪,要移交到检察院立案侦查。

    不过后世政法体制改革,反贪反渎的职能都划归到了新成立的监委,检察院的影响力就直线下降了。

    但在这个时期,检察院还是很牛的,比公安略差一些,排在第二位。

    理论上地位最高的法院却是实际中地位最低的。

    到了审判环节,它的能动权就很小了,其他的政府机关和官员很少有事情能求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