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逸好像感受不到他的异样,锲而不舍地追问:“所以,这花到底怎么保存?”

    “你爱咋地咋地!”林屿英忍无可忍,把他轰出厨房。

    打火机引燃煤气灶,洗好的油菜下锅翻炒,老油烟机哼哧哼哧地叫,醇厚的荤香飘到客厅,让正在认真百度“如何保存儿童贴纸”的任逸微微皱眉。

    他大步走到厨房门口,“什么味道?”

    “猪油啊,”林屿英目的铁铲在锅里翻动几下,“你不吃?”

    他其实也不爱荤油,只放了一点点提味增香,就算任逸不吃,他也不会临时准备额外的菜色。

    任逸深谙此道,看着锅里绿油油的菜叶,勉强撇过眼,“随便。”

    片刻后,烧鸡、油菜、大米饭先后上桌,晚餐还算丰盛。林屿英放不下编到一半的曲子,大口扒拉饭,脸颊微微鼓起,颇似饥饿进食的仓鼠。

    在任逸的标准里,这种吃相完全称得上“粗野”了,可看着林屿英,他竟未感到不忍直视的厌恶。

    还……挺可爱的。

    他吃得斯条慢理,菜叶一根一根地夹,那头林屿英撂下空空如也的碗,斜眼一看,他碗里的饭几乎没动。

    “你没胃口?”

    平淡的语气硬是给他说出了“不想吃就滚”的气势,而另一层含义是,他等着用这张桌子办公。

    而不能给林屿英添麻烦,是任逸入住的第一准则。

    于是,任逸没吭声,把桌中间的盘子拉到自己这半边。

    小伙子挺有自觉嘛。

    林屿英不多废话,抹干净半边桌子,搬上电脑,手指在触控板上来回移动,时不时敲击键盘,专心致志,不容打扰。

    黑漆漆的眼有种静默的力量,包含细节错综复杂的软件界面落在他眼中,只映出两抹明亮的光。

    如果说任逸开饭前还对洗碗抱有一丝犹豫,那么现在,他平静接受了命运。

    倒不全是因为林屿英认真的模样说服了他,更重要的是,如果林屿英留心,就会发现家里少了一只碗,而碎片就在厨房垃圾桶底层。

    是他中午洗碗时失手打碎的。

    受害碗系林妈妈购房时就买好的上古款,市面上很少见了,临危受命的下属十万火急,终于在某个同城小仓库找到了同款,已经送到楼下了。

    他找个借口出门,在林屿英眼皮下偷天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