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一张脸,先前干嘛要用胡子挡住呢?

    尉迟烈心思不在此处,也没在意理发匠时不时的打量,只以为他是在认真洗头。

    等回到悠然居的时候,图瓦已经呼呼大睡了。

    他跟陆七喝了两坛子酒,靴子都没脱就倒头大睡。

    尉迟烈暗自摇了摇头,将棉被扔在他身上,又将没关紧的门掩好,这才去安静洗漱歇息了。

    天色太黑,他也没顾得上看自己的模样,便借着月光洗漱歇息了。

    翌日早晨,云苓夫妇照常邀尉迟烈一同用早膳。

    看见他的第一眼,云苓就深深地震惊了。

    “你是毛毛?”

    眼前这个极具混血感的青年,真是那个宛如松狮犬成精的中年大汉?

    尉迟烈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往来路途中胡子不好打理,听闻清懿理发店的师傅手艺很好,便想着在走之前将仪容打理一番。”

    他摸了摸自己光秃秃的脸,还有点不习惯。

    云苓拍拍他的肩,语气深沉道:“你这样做没错,男人还是爱整洁一点好,瞧瞧你现在的模样多俏啊。”

    满脸胡子剃完,对方整个人都年轻了十岁不止。

    现在说尉迟烈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她才肯信了。

    尉迟烈听到这话,眼里亮起些许光彩,“嫂嫂觉得我这幅样子好看?”

    “比之前强上千倍万倍!”

    这高挺的鼻梁,深邃的双眼,简直完美结合了汉人与少数民族的优点。

    流畅的脸部线条与五官,比之汉人更为立体硬朗,却又比白种人多了几分柔和,少了些许老成。

    许是今天没那么冷了,尉迟烈也没继续戴之前那顶标志性的毡帽。

    他柔软的黑褐色长卷发散在肩上,看着还真像是只温顺无害的小绵羊。

    就连萧壁城也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

    比起金发碧眼的爱德华,他显然更能理解尉迟烈这种混血相融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