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婉儿脸色古怪,嗤笑道,

    “你说的轻巧,真要做起来,需要敏锐的视觉听觉,还要有对战局的把控力度,应变能力,以及安排最合理最快速的反杀战术。

    这些都是需要非常精湛和娴熟的本领,才能够做到的。

    沈长恭,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沈长恭拿着一根箭矢,一边看一边说道,

    “我是个商家子弟,锦衣玉食,花天酒地,喜欢调戏良家妇女,俗称……登徒浪子。”

    “扯!”

    公孙婉儿嗤笑,

    “登徒子?一个登徒子被拉到校场,知道要跟一千人厮杀,非但没有吓得脚软哭爹喊娘,反而还很冷静?

    一个登徒子能大半夜杀一百多人不带手软?

    一个登徒子能面对今晚这样的危机,不仅活下来,还能反杀、活捉对方?

    沈长恭,你说你只是有武艺我都不信,这些需要强大的内心和娴熟的刺杀技巧。

    你以前是个刺客吧?”

    “是。”

    沈长恭并没有遮掩,这也没什么好遮掩的。

    但凡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他精通暗杀。

    “你杀过多少人?”

    “这谁数得清楚。”

    沈长恭将手里的箭矢扔到了马车地板上,淡然说道。

    那平淡无波、满不在乎的语气,让公孙婉儿心中一凛。

    “你得杀过多少人,才能把人命看得这么无足轻重?”

    “你们权贵不也从来不把平民的命当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