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出,贺忱不能带唐挽去吃午饭了,他们就在公安局里吃的。

    很多刑警还记得唐挽,和她打招呼。

    吃完饭,贺忱送她回学校,她有些忐忑,问:“今晚许队他们要过去金溪小区,你会去吗?”

    贺忱安抚道:“我不用去,我会守着你。”

    “那个藏在她家的罪犯,就是公园的杀人犯吗?”

    “按照侧写师的推理,有七成可能是。”

    该说翟骏哲大胆还是不大胆呢,他藏在一个人家中,藏了十几天,一点都不怕屋主人发现,还半夜出来找东西吃。

    换一个角度想,要是一个女子知道自己屋檐下住着一个恶贯满盈、喜欢碎尸的杀人犯,和她只有一墙之隔,是谁都得吓晕。

    他还在她身上放置窃听器,足足十五天,她都是他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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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挽上完课,去初三的教室走了一下,下课后就撞见了杜诗钰。

    杜诗钰红着眼睛,她像以前一样,上课的时候会把包包留在办公室里,现在她上完课,都不敢回办公室了。

    就这样到了下班时间,杜诗钰提上包包,笑着和同事们说再见,开车回家。

    她像往常一样,去超市买了点菜,一边抱怨菜钱贵了,一边吐槽超市的卫生。买了菜,正式回家。

    到了家,她做好心理准备,一切照常。

    她今天自己做饭,放了一首歌,边听边做。

    吃完晚饭,她看了一会儿电视,看着手机上刑警给她发的提示,咽了咽口水。

    她走去阳台,把窗帘拉开,伸了个懒腰,哼着歌去洗碗,然后说几句碗真油啊,真的该买洗碗机了。

    按照刑警说的,她家里肯定被安上了摄像头,她的一举一动都会被监视着,她不能出差错。

    她身上现在带着刑警给的小型监听器和摄像头,她就当做他们在保护她了。

    她像往常一样,回房间里玩电脑,可刚进房间,她的脖子就被冰冷的刀刃贴上了。

    她浑身一抖,差点尖叫出声。

    男人有一双充满血丝的眼睛,大手捂住她的嘴,轻而易举地拿掉她身上属于警方的东西,碾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