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1/3)
18岁的姜宁,敏感又自卑,她和庄言的感情就像一本狗血的青春疼痛文学,离谱又真实。
姜宁是单亲家庭,父亲家暴,母亲失手把人杀死,坐了三年牢才出来。
年幼的姜宁被人骂杀人犯的孩子,没爸没妈的野孩子,是报应,是孽种。
好在那个时候她还小,除了知道疼和肚子饿外,感受不到其他的,五岁那年妈妈出狱了,强行带着她离开了那个小山村。
妈妈从事这过各种工作,环卫工,饭店服务员,洗碗工,男人干的活她也干,搬砖,扛水泥,高空擦玻璃……赚到钱了后,母女俩从几平方的卧室里搬到了镇上一室一厅,和庄言做起了邻居。
认识庄言的时候,那年她七岁,庄言也七岁。
两个小孩站一块,瘦巴巴的,一看就是营养不良,还好一个有奶奶,一个有妈妈,在爱的浇灌下疯狂长出血肉。
他们一起上学,一起吃饭,在教室里排排坐一起写作业,连被欺负都是一起的,一个没爸妈,一个没有爸,被人骂是从垃圾桶里捡回去的野孩子。
庄言听到后冲上去就打,玩命的打,打到他们不敢说为止。
升初中后,老师开始讲早恋的危害,庄言和姜宁莫名成了重点关注对象。
姜宁第一次来生理期是在初一,当时在学校,她身上也没那么多钱买卫生棉,最糟糕的是,她裤子红了。
她忸怩的坐在凳子上,强烈的羞耻感让她红了眼,也不敢求助和别人说。
庄言察觉到她不对劲后,起身就去小卖部买了一包卫生巾,还知道用校服外套包起来扔给她。
那一刻的庄言,犹如天神降临,身上好似镀了一层金光。
庄言给姜宁买卫生巾这件事已经藏的够好了,可还是被班里人知道了,有人举报他们谈恋爱,对着姜宁说各种荤话,老师将两人叫去了办公室单独询问。
青春期时期的姜宁,被人说几句便羞愤不已,委屈到不行,她开始不理庄言,不和他说话,仿佛这样谣言就会终止,恢复平静。
但庄言不这么想,男生到底没有女生想的那么细腻,不明白女生敏感的羞耻心。
那个时候的庄言喜欢叫她“姜小宁”
“姜小宁你为什么不理我?”
“姜小宁,中午吃饭的时候为什么不叫我?”
“放学的时候等等我呗,姜小宁。”
“姜小宁,我想吃你做的皮蛋瘦肉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