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我的枪……妈的……”

    我倒在地上有些发懵,任由老杰克拖着。

    我很心疼,看着我手里的枪,瞬间一股悲凉的感觉从心里冒了出来。

    我的枪,是我的团长给我的,它已经跟了我七年了。

    这是一把好枪啊。

    它陪着我走遍非洲战场,经历过大大小小上百次的战斗。

    想不到今天,在这小小的濛犸镇,它竟然还救了我的命!

    “该死的混蛋,我要宰了他!”

    “杰克!他打我的枪,他竟然……他竟然打我的枪!!!”

    我愤怒的吼着,在地上挣扎。

    老杰克死死的压着我,目光炯炯的说道:“嘿,大兵,冷静点!妈的,那人已经死了,他活不成了!该死的,不就是一把枪吗,你还活着,这就够了!”

    听着老杰克的吼声,我再次有些发懵。

    是呀,我还活着。

    但那感觉不一样!

    我的枪,它不只是一把枪。

    它是我们团长留给我唯一的东西,也是我唯一对泰卡雷甘龙的念想。

    “该死的……”

    我深吸一口气,瞬间冷静了下来。

    整个濛犸镇的马匪和白人们在胡乱开枪,子弹噼里啪啦的打在我们附近的地面和墙上。

    老杰克紧紧的护着我,我抹着脸上的血,去看我的枪。

    一百五十米的距离,它被一颗7.62毫米的子弹击中了。

    乌黑的枪身上凹陷了一大块,甚至就连曾经卡姆没事涂鸦的地方,都出现了裂痕。

    它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