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稍稍顿动一瞬,本是那么安静的人,却突然有种渴望喧嚣的期盼。

    “他……”

    “大夫说,大概小半年吧。”

    陈凛望单手插在西裤口袋里,另一手冲着前面转角过来的一辆私家车招了招手。

    是林向薇的车子,我认得。

    我上次去看林向凡还是刚出事不久后,他肉眼可见地消瘦,但精神却比我想象中来得好。

    林向薇坚持让他坐轮椅,其实我看得出他不太愿意,但最后还是拗不过她。

    我说他精神看着还挺好的。

    他难得开玩笑:“阿薇给我打了粉底,不是因为回光返照。”

    我:“……”

    但其实也不算玩笑,他是真的打了粉底。

    因为肝癌到了中晚期,黄疸很厉害,我看到林向凡的手已经变色了,脸上却还好。

    但比林向凡变化更大的,还是林向薇。

    她跟我认识的时候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从衣着打扮,到举止神态。

    她本是浓颜系的大美女,身材又特别惹辣,还喜欢穿非常彰显特点的衣服。

    整个人摇晃到哪,都像一朵开不败的玫瑰。

    但今天,她穿了一件陶瓷白的连衣裙,非常简单清纯,头发不知道什么时候染黑的,打得薄薄的,只在脑后随便抓了个马尾,然后用鲨鱼夹别上去。

    妆很淡,眼神也柔软了很多。

    她推着林向凡的轮椅过来,从陆绪手里接过毯子。

    “不用的,今天不冷。”

    林向凡拒绝。

    “郊区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