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曼丽点点头,“我想离开这里,不是因为我不喜欢这里,而是我想学以致用,我想成为一个战士,哪怕会牺牲也在所不辞。”她的目光忽而变得恍惚起来,“最早最早之前,我不知道亲生父母是谁,我那时还小,在养父的手底下讨生活,每天都是做不完的活,不仅吃不饱,还要时时忍受养父的拳打脚踢。那时,每天总是期盼着,期盼我的亲生父母能找到我,带我回家。后来,我一天天长大,没有任何人出现要带我离开,我就明白这个愿望不可能实现了。自那以后我很努力的做事,只求着养父不会将我丢弃,只要有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住着,有口饭吃就行。”

    王天风虽知道于曼丽的过往,但调查出来的大致情况,诸多细节并未了解。于曼丽也从没向他详细讲述过,她来这里快两年了,今天还是第一次听她说起过这些。他静静地看着她侧身站立在他面前,微微仰望着远方的天空,陷入回忆的模样。

    “我十四岁那年,被养父卖到了妓院,任我如何哀求哭喊,养父头也不回的离开,将我留在了那个我噩梦开始的地方。”于曼丽的眼神缥缈,语气平静得不像在说自己的事,“那年,我十五岁,在反抗无果,甚至被毒打后,暂时屈服了。学了一年的歌舞弹琴,被安排正式挂牌接客了。我被打扮得像个精致的人偶,任老鸨牵着往男人堆里走。我一抬眼就看到那些不怀好意的、赤裸裸的目光,想躲却怎么也躲不了。那个妆容庸俗的女人捏着嗓音说我是她新到手的宝贝,好不容易养了一年,教了些规矩,不会轻易伺候他们这些人。于是我是耳边就响起男人们争先恐后出价的声音,刺得我很想把耳朵捂上,想要躲起来,却又无能为力。”

    “你已经走出了那个地方,那里再也困不住你了。”王天风的心猛的一刺疼,却又很快恢复平静。

    于曼丽侧头看着他,淡淡道:“我一开始没有名字,也是那天才有了名字,叫锦瑟。我的第一个名字不是来自于亲人,而是一个妓院的老鸨,我就算恨她,却也不得不感谢她给了我一个名字。有了名字,我死后才不至于是一座无名的孤坟。”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王天风轻声道:“算是个好名字。”

    “再好又有什么用呢?不过是一件装饰华美,供人赏玩的物件罢了。”阳光下的于曼丽,格外的美丽却又带着淡淡的清冷。

    王天风垂下眼睑,沉默片刻,再开口时声音带上了连他都未曾发觉的温柔,“你不是供人赏玩的物件。如今的你已经扫除一切附着在身上的浊秽,绽放出独属于你的、不一样的光华。你已经蜕变成为不可多得的利剑,一把还未出鞘却又锋利无比,能为国、为民、为大义而战斗,能收割敌人性命的利剑。”

    听到王天风的话,于曼丽有些想不合时宜的翻个白眼。明明她说得如此煽情,可他居然还能用温柔的语气说出如此冰冷无趣的话,真是个合格又心智坚定的特工,真是时时刻刻不忘给她‘洗脑’呢!虽然这‘洗脑’是正面的,她不排斥,但真是让人很无言以对呢!

    或许是察觉到了于曼丽的沉默无语,亦或是觉得自己的言辞感到过于冷漠,王天风紧接着补充道:“你不必妄自菲薄,你……其实很优秀。”

    于曼丽懒得和他说这个话题,也知道他嘴里的优秀是说自己是个优秀的特工,没有其他意思。免得最后心梗的是自己,又接着刚才没说完的话,继续道:“作为锦瑟,我苟延残喘了一年,这一年里我假意顺从,实则暗暗计划如何能逃离妓院。为了离开,我用了最冒险的法子,故意没按着老鸨的要求清洗自己,于是如愿以偿的染上了病。老鸨起先不想放弃我这颗摇钱树,但灌了几服药依旧没见好,反而越来越严重,果不其然,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天气,我被丢了出去。我想啊,反正都是要死的,我不想死在那样的地方,从前我没得选,但是至少死,我也要让自己死得干净体面些。”

    “可你命大,被救下,活了下来,不是吗?”王天风看着她。

    “命是挺硬的,阎王都不收呢!”于曼丽勾唇一笑,“在妓院时我的愿望是离开那儿,不管用什么办法,付出什么代价。等我用自毁的方式离开后了那座囚笼,可再不怕死,等真的离死不远的时候,还是本能的害怕了,求生的本能迸发,拖着酸软无力的身体跌跌撞撞的想要往人多的地方走,渴求有个路过的好心人能救救我。在我全身软绵无力,烧得脑子不清楚缩在树下等死时,哥哥他突然出现了,他朝我伸出了手,那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接收到善意,也是第一次实现了心中的期盼与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