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第一次见面,灵秀就愿意借钱。

    长成这样,别说借钱了,定力差点的,估计魂都能丢给他。

    陆聿则知道林贝贝是林灵秀的宿友,对她也热情了几分,跟她握手,又介绍自己的公司。

    反正就是做软件的,对接互联网。

    林贝贝听了一会,替宿友问出最实际的问题,“这里离学校挺远的,每天来回坐车很辛苦,陆老板能给灵秀开多少钱一个月?”

    陆聿则沉默了一下。

    最后道:“灵秀说过她白天有课,不能每天过来。这样吧,我给她算日薪,来一天算120元。”

    原本,楚灵秀也有些担心,陆聿则邀请她来工作是不是有其他心思。

    毕竟又是送花,又是半夜开车送她回校的……

    听到这里,总算是彻底松一口气。

    没有人追女生会是这样的。

    林贝贝还想替宿友讨价还价,楚灵秀悄悄握住她的手,对陆聿则说:“我可以。”

    二人很快谈好,还签了一份临时合同,还敲定了来上班报到的时间。

    出来时,林贝贝数落楚灵秀。

    “你干嘛答应得那么快?一天120元,太少了。”

    “不少。”楚灵秀认真地说:“我去洗碗,一天也才100元多点。”原本只有100元,最近才涨了一点。

    陆聿则肯请她,就是因为没钱,这120元肯定是对方能给出的最高工资了。

    而且她真心觉得不少了。

    林贝贝觉得这个宿友太实诚,带不动,最终道:“行吧,你先来适应一段时间。”

    等她有信心去大公司当实习生了,再推荐她到自家公司上班。

    林贝贝的妈妈离婚后拿着那些钱自己创业,凭着自身过硬的业务能力,公司越做越大,已经隐隐超过她那个渣爸了。

    就这样,楚灵秀只要没课,就会赶去公司上班。

    确实就像陆聿则说的那样,新开的公司,秘书没什么事情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