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金云峰,金云峰二话不说,就拉着他俩去逛街。

    这哥们是个自来熟,按后世的话说,就是典型的“社牛”,虽然和全旭是第一次见面,但听刘弘毅介绍说是他室友加兄弟,那没说的,就是他金云峰的哥们。

    一点都不见外。

    一边往外走一边给刘弘毅全旭递烟。

    三言两语的,就混熟了。

    全旭也是那种特别讲义气的东北爷们,金云峰这种性格,可对味儿了。

    “我跟你说,弘毅,这个南方城,是真的不得了……我刚来这一会,他们就把我吓了好几回……”

    “你看那边……”

    两人顺着金云峰的手指头看过去,不远处的树荫下,就有三个小贩儿在那兜售新鲜玩意儿。

    一个年轻男子,敞开衣服,在他的衣服里边,挂满了各式的“蛤蟆镜”。

    也就是太阳镜。

    另外一个年轻男子,一手拎着一台收录机。

    再有一个年轻女子,则是手上戴了好几个电子手表。

    全旭很惊讶地说道:“他们这是干嘛?”

    金云峰嘿嘿一笑,说道:“卖货……他们那些东西,都是卖的……蛤蟆镜5块钱一个,好的要10块。电子手表50块一个,好看点的要80。收录机就贵了,要500一台。”

    全旭不由得目瞪口呆。

    “不是,这……这胆子也太大了吧?这就在大街上啊……没人管的吗?”

    金云峰笑道:“你看他们那样子,像是害怕的吗?”

    “再过去不到三百米,就是派出所。”

    “这……这也太牛了吧?在咱东北,不是说没有黑市,但谁敢这么大胆呀?”

    全旭啧啧称奇。

    他也是官宦子弟,下过乡插过队,社会经验也是有一些的,黑市神马的也去逛过。就没见过这么胆儿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