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氏病了,从这一日就缠绵在病榻上,青菀每日里喂着她灵泉水,却总不见好,她知道,江氏是心里病了,这么多年的期盼,换来这样的消息,无疑是将她击垮了。

    转眼就是小年,这一日难得的好天气,青菀将头发扎成丸子头塞进兔皮帽子里,利用前世的化妆技术,用少许锅底灰将自己的肤色抹得暗了些,眉毛用柴火棒涂的粗黑了些,脚下踩着那双特制棉鞋,搭配青阳以前的旧棉衣棉裤,活脱脱的一个乡下小子。她一个人走在官道上,这条路她已经走了多次,青敏要在家里做饭加照顾江氏,青阳跟来几次后,青菀便不再让他跟着,他的课业重,青菀不愿耽误青阳,她提议扮成男装送货,青阳见她驾轻就熟,二三里地路程,也不算很远,才放心她一个人前来。等离开家人的视线,她就将平板车和菜蔬都收到空间里,轻装上阵,待到了街上,再找个无人的角落,将东西都放出来,再一路推着去酒楼,方大厨见到她来忙上前打招呼:

    “花小哥,你今日来得挺早啊。近期咋都是你一个人过来?”方大厨一边招呼小二搬东西过秤,一边找青菀闲聊。

    “哦,方大叔,我娘病了,我妹子要照顾她,我哥要念书,不就只能我来了么!”青菀压低声音说道,她男装打扮后,因为肤色比青菀黑,个头又高出许多,作为兄妹,即便长得相像,也属正常。青菀脚上这双鞋可是特制的,她特意让青敏给缝高了厚底,外面看着没啥区别,实际内里做了加高,足有七八公分,所以方大厨并未怀疑,以为她就是青菀的二哥。

    越到年关,酒楼里的生意越好,泉水浇灌长大的菜蔬,味道肯定不一般,所以好味斋现在的地位,在整个覃阳镇都是数一数二的,说是日进斗金也不为过。

    “大叔,马上年关了,而且天气多变,若是遇到大雪天,恐怕无法及时送菜。”青菀搓着手,推着车走手有些冻僵了。

    “这个好说,我让小二去你家取就是,不知你家在何处?”方大厨很是干脆。

    “我家住莲池村,沿着城外的官道往东直走,进了山坳再往前走一里地就是,西山脚下就我们一户人家。”青菀看了下四周,发现没有闲杂人等,小声地跟方大厨说了,方大厨点头应下。青菀收拾停当就告辞了。

    她推着平板车走在路上,脚下一片轻盈。今日不是墟集日,路上的行人倒也不少,有挑担赶路的,有驾牛车送货的,有赶着毛驴拉货的。

    寒风呼啸着穿过青砖黛瓦之间,那突兀横出的飞檐,在初升的日光下,散发着古朴的气息,似乎已经默默矗立了千百年。高高飘扬的商铺招牌旗帜,那粼粼而来的车马,那川流不息的行人,那一张张恬淡惬意的笑脸,无一不反衬出泱泱盛世的繁华和喜乐。

    青菀来到肉铺,买了些肉,排骨,和大骨等物,又去卖干货的铺子买了一些虾皮和干海货,马上过年了,年货也该备下。等她走出镇子,日头才完全升起来,官道上有一段路是两座山的中间山坳,转角进去后,青菀看四下无人,将车子收到空间里,她也跟着进去,空间原先堆积的菜蔬已经没有多少,这段时间消耗得比较快,现在存货更多的是红薯,堆得像小山一样,旁边的麦子已经收了第二茬,她最近发现,用意念可以收割作物,算是小小的升级,只是还没摸清其中的关窍,土地周围的团雾似乎也散了些,看来随着作物的增多,空间还有别的惊喜。她略有期待,毫不费力地收割了第二茬麦子,第二茬红薯已经出苗,嫩嫩的红薯苗很是可爱,给作物浇上泉水,她又来到栅栏边上,栅栏经过多次的改造,已经形成一格一格独立空间,每个格子里都有一窝兔子,每次母兔开始兴奋不安,抓挠啃咬栅栏,即代表发情期到了,这时候就轮到她这个红娘上线,将发情的母兔子,放到单独关起来的公兔子栅栏里面,隔一夜再换一只进去,经过多次的繁殖,现在的已经初具规模,仔细数了数,还剩下六十多只兔子,青菀也不禁吓了一跳,按照空间的速度,基本上一个月就可以繁殖四次左右,四窝母兔子,平均每次繁殖20-25只,算算现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已经生下来近百只兔子,这速度简直是可怖,她之前还各处酒楼饭庄去卖了一波,收皮货的铺子也卖了一波,平均一只兔子能卖一百文,她兜里的钱已经有近五两之多,经过月牙泉水的滋养,兔子的毛皮更加光润,性格也变得极其温顺,青菀丢了一些菜叶进去,计划着把兔子过了明路,家里做一个养殖场,以后兔子就可以源源不断地供给各大酒楼饭庄,这样也算是一笔进项,她一边盘算着以后的打算,一边摸着一只灰毛小兔子。

    这时候,突然传来一声低喝:“玛德!叫这小子跑了!”青菀支棱着耳朵细听,那声音又道:“老大,刚刚明明看到这小子推着板车转过这个山坳,咋一转眼就不见了!”

    听到这些声音,青菀心里咯噔一下,不会这么巧吧?刚刚才跟方大厨说了家里的地址,就被人跟踪。想了想又觉得不太可能,方大厨在酒楼的地位不算低,有她的菜加持,酒楼的生意说是日进斗金也不为过,不至于为了这点蝇头小利出卖她。

    “真特么见鬼了!”那被叫做老大的男子,吐了一口痰到地上,满脸的晦气,青菀凝神去看,居然在脑海中看到外面的场景,她不禁有些惊奇,这是她以前从未发现的异能。

    只见一伙两人,形容鬼鬼祟祟的,为首的一名男子,个头约莫一米七五左右,脸上有一道刀疤,从左眼皮一路延伸到鼻梁上,显得极为狰狞,另一个短衣打扮的男人,长得尖嘴猴腮,他手里还拿着长棍,似乎也气急了,长棍往地上一砸。

    “泼猴,你特么老实交代,那小子真有钱?别特么让老子白跑一趟!”那为首的男子踢了那尖嘴猴腮的男子一脚骂道。

    “老大,我可是亲眼见到的,我去皮货铺子想买点野味孝敬您,就看到这小子一次性拿出十来只兔子,我觉得奇怪,才跟上去看的,您知道我发现了啥?”叫泼猴的男子谄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