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者有份,看来兄弟有口福了。”梁时钰也看到了书桌上的玻璃瓶子、饭盒和油纸包,连忙走了过去,拿起两瓶酱和一个油纸包就要走,临走时还扔下了一句,“中午一起吃饭。”

    “你打劫啊。”陆向北扑过去就要抢回两瓶酱和一个油纸包。

    只不过梁时钰没有给他机会,他拿着两瓶酱和一个油纸包以百米般冲刺的速度跑回了自己宿舍,并且把门反锁了,陆向北只能望门兴叹。

    陆向北回到自己屋里好笑的摇摇头,打开饭盒,拿了双筷子夹了块猪耳朵放进了嘴里细细的嚼了起来:“真好吃,荞荞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陆向北吃了几块猪耳朵,啃了两块猪蹄,又打开那个油纸包,看到里面是狼肉脯,就知道油炸泥鳅被梁时钰抢走了,心想他要去抢点回来才行,实在不行用狼肉脯换点也行,但他不能一点也没有,否则下次叶荞问他味道如何他都不好回答。

    他又吃了两块肉脯才意犹未尽的把东西收好,拿着换洗衣服和洗漱物品去浴室洗澡。

    叶荞不知道陆向北因为自己找到了工作这么高兴和自豪,她把东西都收拾好后,就坐到书桌前,从空间里拿出一个算盘练了起来。

    她前世今生都没有用过算盘,但这个时代没有计算器,更没有电脑,算账什么都要靠这个最原始的计算工具--算盘,为了能适应工作,她必须把算盘练好了。

    叶荞从来没有学过打算盘,但原主上小学的时候在学校里学习过珠算,她扒拉了好久才从原主的记忆里扒拉出珠算口诀。

    她先从加减法练起来,再练乘除法,从两位数的乘除到三位数乘除到四位数乘除,从开始的磕磕绊绊,到后面的顺畅无比,从前面的准确率不到百分之五十到后面的百分之百,只用了短短的三个小时。

    “精神力果然好用。”叶荞看到快十二点了,才满意的收好算盘,拿了餐票和饭盒,准备去食堂吃午饭。

    “咚、咚、咚。”就在这时,敲门声响了起来。

    “请进。”

    两个年轻的女孩子推门走了来,那个鹅蛋脸的女孩子笑眯眯的问:“你是新来的?”

    “你们好,我叫叶荞,分在了财务科。”叶荞笑着做了自我介绍。

    “我叫秦兰,她叫周睛,都在宣传科。”鹅蛋脸姑娘也介绍说,“你这是准备去食堂吃饭吗?我们一起。”

    “好。”叶荞拿着饭盒等她们一起。

    三个女孩子说说笑笑的往食堂而去,叶荞原来还以为周睛是个内向的女孩子,没想到只是慢热而已,熟了后比谁的话都多,也正因为她的话唠属性,叶荞也知道她们都是隔壁纺织厂的子弟,家庭条件都不错,晚饭不会吃食堂,而是会回家改善生活。

    “叶荞,你的运气真好,来报到的第一天食堂就有红烧肉。”秦兰看到窗口那一盆盆红扑扑,亮晶晶的红烧肉,高兴的说。

    “嗯,看来我还真有点口福。”叶荞笑着点点头。

    秦兰和周睛都打了红烧肉,叶荞也打了一份红烧肉、一份煮四季豆和三两米饭(这里的米饭不是大米饭,而是大米和红薯米合在一起煮的米饭)。

    打好了饭,三个人就找了个桌子坐了下来,一边吃饭一边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