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风不太喜欢阴雨天,

    但或许因为今天有好事,即使窗外阴云连绵,他依旧觉得心情很好,哼着小曲在衣柜里刨着自己心爱的套装。

    “诶呀,你们终于知道找我出去玩了,我都快闷死了!”

    “什么?还怪上我了?”

    手在衣架间翻来拨去,阮风眉心一跳,目光落在一套风格轻佻的粉色夹克上。他思考几秒,拿下来,

    “我才没有重色轻友,就是你们不找我,你们要是找我,我肯定出去啊。我就算带着哥也得找你们玩。”

    想来,他已经三年没跟这群朋友聚过。

    应该是从大学毕业的时候开始吧,

    阮风有些失神的想,不知不觉,自己跟哥已经在一起这么多年。他谈了那么多次恋爱,还是头次谈这么久。

    不过,很值。

    阮风挂断电话,很利落的换上粉夹克。

    他走到落地镜前,满意打量镜子里的自己。说实话,自从和闫经南在一起后,他基本没再穿过这种年轻又招摇的衣服。

    因为觉得闫经南好像不喜欢,其实他也不知道闫经南喜不喜欢。

    这种粉色很衬他。

    他长得白,眉眼偏明艳,站在灯光下便像是渡了层金,偏圆的凤眼和饱满软润的唇形在一张脸上也并不突兀。

    夹克的版型显得他很酷,粉嫩的颜色又显得他很可爱。

    这两种风格在他身上并不突兀的融合在一起,让人挪不开眼。

    阮风正欣赏时,身后淋浴室的水声停了。

    他心脏一跳,下意识就想脱掉身上的衣服。但还没来得及,就听到淋浴室的门很轻的嘎吱一声,紧接着是某人不紧不慢的脚步声。

    伴随着距离的拉近,他非常明显的嗅到一股冷柠香。

    是闫经南身上的味道。

    阮风想转身,尚未动作就已经被拽入一个带着水汽的怀里。他从镜中看到男人拥着他,宽肩窄腰的优越身材。

    这人埋在他颈窝,刚蒙过雾的眸还没彻底恢复清明,漆沉温柔的笼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