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

    偶像请他吃饭,那他必须给面子,跪着吃都要吃完。

    其他人看见他们见了满满一大篓子河虫,脸上的表情有些一言难尽,有好心的提醒道:“赵小子,你是外来的不懂,这河虫不能吃,你捡河虫还不如捡螃蟹呢。”

    赵云川都不想解释了,一个一个的解释,他嗓子真累,心也累。

    田向文帮他解释:“能吃,川哥老家就吃这东西。”

    众人震惊:赵小子老家这么穷的吗?连河虫都吃!

    看不出来呀,穷乡僻壤还能养出这么矜贵的人。

    “赵小子,如今的日子也好过,这东西不必再吃了。”

    赵云川嘿嘿一笑,言简意赅:“婶子,好吃。”

    众人:这赵小子不像是没吃过好东西的呀,居然会觉得河虫好吃?!

    有人小声说道:“要不咱们也捡一些回去试试?”

    “试啥试,这东西水渍渍的,比螃蟹还腥。”

    陈氏看到这一幕很开心,果然是见不得台面的,连河虫都当个宝,她有些忍不住想嘴贱几句,但一想到赵云川的嘴更贱,最后硬生生的忍住了。

    算了,这么多人在呢,要是吵不过的话,那多丢人。

    赵云川整整捡了两竹篓小龙虾,自家四口人,田家六口人,除了小龙虾和螃蟹之外,应该再做点别的菜。

    做点什么好呢?

    赵云川还没想出来,方槐就说他今天打了只野鸡。

    “槐哥儿,你想吃大盘鸡不?”

    “大盘鸡是啥?”

    “好吃的鸡!”

    “那我想吃!”

    赵云川已经很久没有做过晚饭了,家里人不忍心他上工的时候颠勺,下工之后还得颠勺,晚饭要么方槐做,要么白桂花做,反正不让他做。

    每次他一进灶房就被人赶出来,让他去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