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电影节结束后,王树会见了囊括欧洲、北美、日韩、东南亚等地区的发行商、版权商。

    经过多番交谈,《活埋》的海外版权终于卖了,海外全版权总共卖了286W美刀。

    2005年,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是1:8.1013。

    286W美刀,就是2316W人民币。

    一部不足30W投资的低成本电影,来了一趟柏林,不仅荣获了一座大奖,收益还翻了几十倍。

    王树别提多高兴了。

    遗憾的是,张涵羽与他的经纪人已经回到国内,只能王树一人承受这份喜悦了。

    他打算回国后给张涵羽封一个大红包,封个20W意思一下。

    毕竟,要不是张涵羽出了力,《活埋》也不能如此顺利的来到柏林。

    这个年代,20W不少了。

    之后,他又见了尚未回国的中影集团的工作人员,双发交谈甚欢,达成合作。

    260W人民币,《活埋》在国内的发行权打包卖给了中影。

    这里的发行权,包含了院线、电视、网络,以及铁路、航空的发行权。

    也就是中影集团全资负责《活埋》在国内的宣发,等到《活埋》在国内上映后,票房多少与王树没有半毛钱关系,他没有任何分成权利。

    同理,中影集团将《活埋》售给电视端、网络端、铁路、航空,所产生的收益同样与王树无关。

    王树心里清楚,《活埋》是冲奖片,就算成功过审能在国内影院上映,顶多也就几百万的票房。

    去除院线、发行占比,他最多能占有扣除8.3%综合税费后的总票房的28%。

    细算下来,也就百来万的样子。

    至于电视、网络、铁路、航空这些领域,由于《活埋》属于惊悚片范畴,这些渠道不好卖,总共加起来也就能有个一两百万的收益。

    王树自知在这些领域没有任何人脉关系,他就算把版权握在手里也不容易售出。

    既然如此,不如直接打包给中影。

    既有不错的收益,也能卖个人情。

    中影家大业大,购入了《活埋》的发行权利,必然会尽力帮助《活埋》过审登上影院,以及电视、网络等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