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所有食物都要省着吃,但是此刻到了地头,眼看着明早就可以进城贸易之后补给食物,然后再购买当地的特产贩回长安,所以就不必节省着吃了。

      再者说了,这一路上爬冰卧雪,整个商队渐远了十余人,好不容易活着到了大马士革,岂能不庆祝一番?

      待到商队所有人一起用了晚膳,每个人还将分到的一点酒喝光,夜幕已经降临。

      ……

      帐篷外,彻骨的寒风呼呼的刮着,小小的简易帐篷在狂风之中摇摇欲坠,似乎下一刻就能被大风掀开。

      长孙濬坐在一块地毡上,紧了紧身上的皮裘,喝了一口酒,啃了一口手里的骆驼腿,津津有味的咀嚼着。

      以往,长孙公子对于这等粗劣的食物根本不屑一顾,长这么大都没吃过,然而经由两个多月的艰难旅程,缺乏油水使得两颊都已经凹陷下去,这一刻吃上一口骆驼肉,喝一口劣酒,简直就是无上的美味。

      就这么一块骆驼腿肉,还是经过碎叶城的时候冻死的骆驼被宰杀之后留下来的肉,今日里秦长庚塞给他的。

      不得不说,秦长庚对他的确很好,一路上并非是因为雇佣的关系而示好于他,而是真心实意的将他当做一个可以信赖之人。

      汉人自己在国内各种龌蹉,争权夺利无所不用其极,即便是贩夫走卒之间也耍着小心机,占着小便宜。但是一旦踏出国门,来到异族之地,却立即团结起来,相互帮扶从不吝啬。

      喝着酒,吃着肉,长孙濬默默的叹了口气。

      帐篷的入口被人掀开,一股寒风灌了进来,吹得马灯晃晃悠悠。自己的亲随从外头钻进来,搓搓手,呼出一口寒气,还未说话,长孙濬便将手里的酒囊丢了过去。

      亲随赶紧接过,灌了一大口劣酒,长长的吁出口气,浑身都暖和起来,这才说道:“公子,吾等都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动手。”

      长孙濬拒绝骆驼肉的动作僵了一下,然后继续,问道:“都睡了?”

      “只有四五个亲信尚在守夜,不过全无防备,在下可以确保无声无息的收拾掉,不惊动任何人。”

      “嗯。”

      长孙濬应了一声,耷拉下眼皮道:“那就动手吧,下手狠一些、快一些,让他们少受点罪,毕竟这一路来相互扶持,总归是有几分交情的。最重要是,决不可惊动旁边歇息的那几支商队,得手之后,立即离开。”

      “喏!”

      亲随应了一声,起身钻了出去。

      长孙濬一个人坐在帐篷里,将剩下的骆驼肉用油纸仔仔细细的包裹起来,塞进一旁的衣物下边,摸了摸嘴巴上的油,拿过酒囊喝了一口酒,叹了一口气,眼神有些黯然。

      人在世上,身不由己。

      自己肩负家族存亡之大任,半点都不敢疏忽懈怠,与秦长庚一路上从陌生到相熟,难保以后自己不被认出来。

      一旦被旁人得知身为长孙家的子弟亲自跑到大马士革来,而且后续发生的事情足以称得上惊天动地,那么长孙家的后果可以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