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可都是他亲身实践出来的宝贵经验,便宜格林这个小子了。

    格林听完,宛若大悟。

    他重新看向地面的血脚印。

    这一看,立刻发现了不同。

    这血脚印,颜色最深的区域,不是鞋子的鞋弓,也就是跖骨球所在的那块区域,而是位于中间那个手工定制印子的区域!

    这意味着,凶手的跖骨区域,其实是在鞋子的中间位置!

    对方的脚,不仅没有43码,甚至估计只有三十几码。

    格林叹服地看向布莱恩:“布莱恩老大,这是一个女人故意穿着大号鞋码,留下的血脚印!”

    布莱恩耸耸肩:“应该是,但也有可能是凶手用手套在皮鞋上,手掌正好按在鞋子中间,留下的这个印子,具体还需要进行现场勘查。”

    越过毛毯,两人走入别墅大厅。

    入目就是一男一女,两具赤条条的尸体。

    男人面朝大门位置,睁大已经变成灰色的浑浊眼睛,呈太字型躺在大沙发上,卧龙谷位置,还穿着那种带硅胶鞭的特制小裤裤,耸拉着,一副死不瞑目的模样。

    “哇哦~还有这种裤子吗?”

    格林好奇地看着那条奇特的裤子。

    布莱恩一副你少见多怪的眼神,瞥了眼格林,科普道:“这种一看就是套鞭,一些过了花期的男人,为了让妻子吃饱吃好,就会穿上这种战裤做饭给妻子和对象吃,还有一种是实心的,那种一般是女同才会买。”

    “布莱恩老大,你懂得真多!”

    格林已经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说这样的话了。

    他只知道,布莱恩老大就是他生命中的导航明灯,不仅可以从工作上给他指引,还可以增加他生活上的阅历,不至于以后别人的车轮子都印他脸上了,他还在那里玛卡巴卡。

    面对格林的吹捧。

    布莱恩脸上云淡风轻,不为所动,淡然地查看起梅森医生的尸体情况。

    梅森医生很贴心,死前就穿了个裤衩子。

    这让布莱恩的初步尸检,轻松了不少。

    对方死因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