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研二的那个寒假,初中同学们再度举办了同学会,这回他们总算能联系到她。

    虽说当年毕业后就没怎么联络,但那三年的往昔仍历历在目,她依然挺喜欢那些同学,就是不晓得这么多年的时光是否改变了他们。

    开朗变成沉默,单纯变成心机。

    想想就令人难受。

    回到S省后,她没跟任何一边提起。

    这些年来,童父老样子从不联络她,显然将她遗忘在曾经的角落了,而童母……从赵秋驰偶尔告知的说辞得知,在赵叔叔的陪伴跟定期回诊下,情况好很多了,至少不会再胡思乱想,负面人格似乎已经消失了,也可能只是沉睡中,她就像一颗沉寂状态的未爆弹一样,谁也不能笃定她看见童乐后,会不会又爆炸。

    不过好像也不是很需要在意这件事儿。

    就这样各过各的日子,挺好。

    他们家的三个人注定分道扬镳。

    同学会办在市中心的金龙酒店,金龙,金龙,酒店如其名,装潢看上去算气派的……吧,毕竟有金有龙,就是怎样也掩盖不掉它的俗气,所见之处都是金灿灿一片,金壁贴、金地板、金服务台……当然,这间并不算特别大的酒店,不可能都是真金,镀金而已。

    意料之中的是,包厢里果然也是金金黄黄的,俗气,好在食物味道还可以。

    时间,是世上最不可思议的一个东西,它悄无声息,看似存在感低廉,摸不到,听不到,看不到,但其实随时都能感知得到,尤其在久别重逢的那一瞬间,存在感猛地蹿到至高点,让人不禁感叹一句,时间过得可真快。

    就好比童乐还记得班上曾经有个比她身型还娇小的女生,叫丁晓熙,那时候的对方,看上去比她脆弱,手脚都是细细一根,没有肉似地,没想到不过十年左右,她比她壮了不少。

    身高如旧没差多少,但对方全身肌肉线条明显,尤以那双小腿最明显,后腿突出一大块肌肉,绷得紧紧的,蕴含无限爆发力。

    丁晓熙见她看呆了,不好意思地解释道:“我后来跑去练田径了。”

    童乐“啊”了声,“……田径?”刻板印象不好,可是她终究难免惊愕,因为从未想过。

    “是啊。”丁晓熙捏……捏不到自己手臂上的肉,索性放弃,“我初中毕业出了点事,觉得自己太娇弱了,应该要练练身子,高一下半年就自告奋勇进入田径队了。”

    “那你现在是田径选手吗?”

    “倒没有这么厉害,我是体育老师。”

    “那也挺厉害的啊。”至少她办不到。

    一旁有个男人听到对话,忽然嬉皮笑脸地插嘴一句:“丁晓熙不是长得不高么,她刚开始上课时,被班上调皮的男生嘲笑小矮子,然后你知道她让人干了什么吗?”

    童乐当然不知道。

    男人咧咧嘴,憨笑道:“她罚那群男生去操场跑十五圈之后,自己也跟着去跑,好歹以前练过的,她轻松跑完十五圈了,那群屁孩才跑完六圈,甚至有人早就累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