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白晴咬着嘴里的羊肉,眼前是杨瑞恒桌前桌后忙碌的身影,他的汤还在冒着热气,他一口都没来得及喝,但里面的肉已经没了。唐白晴的心被塞的满满的一种失而复得的感觉涌了上来!

    拿起杨瑞恒的手机“喂,你的解锁密码是多少?”

    在这冬天喝一碗暖烘烘的羊肉汤无疑是最美好的事情了,应该好多人都是这样想的吧,所以杨瑞恒忙的几乎脚不沾地,头都没回“你生日!”

    店里的客人们一听纷纷抬头看过去,没想到是这么漂亮的女孩儿,打趣道“杨仔长大了嘛,竟然找了一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

    “就是,我第一次来这里喝汤,你有桌子高吗?”

    杨瑞恒拿着抹布擦桌子,娴熟的收拾碗筷“你第一次来,我都上初中了好吧!”

    “记忆力这么好!”

    那个客人惊呼,自己已经在这喝了这么多年的汤了吗?

    “那当然我们杨仔可是崇阳的高材生,要不然怎么找到这么好看的女朋友?”

    正在解锁的唐白晴动作一僵,回头看向杨瑞恒,他却丝毫没有感觉一样继续擦着桌子,然后把碗筷放到后面的大盆里。

    “你是小姐吗?你在哪里啊?我找你都急死了!”

    “我在夜月街,你来接我吧!”

    唐白晴把羊肉汤喝个精光,全身暖洋洋的,一点都不觉得冷了。她把手机放在前台的桌子上,看到点餐用的纸和笔,随手在上面写了几个字,看了一眼还在笑呵呵招呼客人的杨瑞恒,微微一笑杨仔,我还会再来找你的!

    唐白晴把棉服上的帽子戴在自己的头上,好像周身都是杨瑞恒特有的气味,脚上是杨瑞恒帮她买的毛茸茸的拖鞋,走一步,抬起来看一下,走一步抬起来看一下,你怎么那么可爱呢?看着鞋子—都觉得好开心啊。

    唐白晴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夜月街,上了车。

    “这条街我还担心你找不到呢?原来只有我不知道啊!”

    司机发动车子,看了一眼热闹非凡的大街,他记得来a市的第一天,那个女人请他吃的第一顿饭就是在这里,如今街还是那条街,人却不是那个人了。这条街几乎承载了a市底层人生活的悲欢离合,有的人从这里走出去就再也没回来过,有的人回来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自己。

    “小姐,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不适合你,以后不要来了!”

    唐白晴是上流社会的千金小姐,每天喝的是牛奶,吃的是面包,哪里见过有人因为肚子饿而去偷,去抢。

    “没有啊,我倒觉得这里挺好的,人好,东西也好,汤也好喝,都好!”

    司机笑了笑,没有再说话。

    等杨瑞恒闲下来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他穿着一件很薄的毛衣坐在那里刷碗,鼻尖还有密集的汗珠,唇角轻扬似乎心情不错。

    王叔端着一杯热水在他对面坐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