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之前跟射击馆借的,我防身用。”

    蓝星在‘借’字上说的语气很重,显然是在强行掩饰自己的拿来主义。

    这次,秦卫宁倒没因此而嘲讽对方,一方面是已经麻木了。

    另一方面则是,他秦卫宁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摸到真枪!

    整体黑色的手枪,磨砂的握柄,外壳虽然也是塑料的,但拿在手中的感觉却与学生们玩的水弹枪大为不同,和大学军训时扛过的橡胶步枪就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沉甸甸的,硬邦邦的,仅这份质感,一入手就知道是能要人命的家伙。

    “格洛克一九式袖珍型手枪,重量轻,可靠,便携,十六发的容弹量……小心点,已经上膛了,先别往腰上插。”

    蓝星介绍着手枪的性能数据,见秦卫宁学着电视上的样子要将手枪别到腰带上,连忙发声提醒。

    警告对方要是不想走东方不败那条路,就别毛毛躁躁的,仔细听它讲解完再摆弄。

    然后,它又亲自教兴奋的如同小孩子得到新玩具一般的秦卫宁怎样操作,怎样拆解保养,并让其试射了两次。

    九毫米的手枪弹撕裂空气时的爆鸣声,让秦卫宁听的热血沸腾。

    “好东西!这才是好东西!”

    秦卫宁握着手枪爱不释手,把玩了一会儿之后,他狐疑的对蓝星问道:“话说……你这个样子,还需要手枪防身?”

    他再一次的仔细打量了一番坚硬,厚实的不锈钢柜子……好嘛,这个时代能把蓝星报废的除了天打雷劈,估计也就只有红夷大炮了。

    但红夷大炮准头儿不行,蓝星又不是不能活动的死物,所以这个可能性接近于零。

    “有时候,冲天打一枪,比我贴身肉搏可能还要有效。再说了,我的电又不是多的没处用。”

    蓝星随意的解释了两句。

    手枪对它来说,无非是在古人面前给自己增添两分威慑力罢了。

    但它现在不打算跟古人产生接触,自然也就不再需要这个鸡肋,正好送给秦卫宁作为防身利器。

    “说的是,说的是。”

    秦卫宁连声附和,“什么地痞流氓,武林高手,披甲士兵,在枪面前都是一击必杀,这能避免多少麻烦与危险!”

    说罢,他将没上膛的格洛克手枪别在腰带上,又将蓝色的衬衣往下拉了拉,使其不被人一眼就看到。

    手里有枪,心里不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