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赌坊”

    大屋的牌匾上写着这四个大字。

    没错,这里的确是长虹赌坊,但却不是赌坊,而是一个卖胭脂水粉的地方,无名氏已经嗅出了那些刺鼻的香味。

    这间大屋就坐落在这城内的主街道上,如果一开始无名氏就知道这个长虹赌坊并不是赌坊,那么一定很快就能够找到。

    不过他现在是有些后悔没问明白就贸然走了出来。

    “啊切!”,无名氏实在受不了这种气味,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这个喷嚏的威力很大,一下子就把长虹赌坊的大门给打开了。

    门外虽然没有掌灯,但是门内却有灯光,而且还有人,无名氏看见一个瘦的几乎皮包骨头的人坐在大厅的中央正在狼吞虎咽的啃着一只羊腿,桌子上还有一大盘酱牛肉,而桌子下则是满地的鸡骨头、鸭骨头,看数量应该不下三只,这个人像是被饿了七天七夜一般。

    无名氏并没有被自己的喷嚏“吓住”,抬腿便走进去,而那个狼吞虎咽的人像根本没看见他,反而吃的更快,偌大个羊腿现在已经只剩下了一根骨头,那个人把骨头往地上一丢,立即又用手抓起桌子上的酱牛肉,不管三七二十一,全部塞进了嘴里。

    也许是牛肉真的太多了,那个人已经被噎的直翻白眼,无名氏见状,便将桌子上的一坛酒拿起来递了过去,那人也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就往那个人的嘴里灌。

    整整一坛子三斤多重的酒全部下肚后,那个人似乎才缓了过来,眼睛中也开始有了神采。

    无名氏问道:“这位朋友,你吃饱了吗?”

    面对无名氏的问话,那个人一言不发,只是傻愣愣的看着他,要不是无名氏此时就坐在他的面前,而且离得这么近,无名氏一定会误以为这个人是范平阳。

    范平阳是一位豪爽的人,他每次吃东西的样子都很吓人,吃的份量也同样惊人,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能够像他那个吃法,绝对会被撑死。不过范平阳即便这么能吃,却还偏偏是个瘦子,而且偏偏就喜欢这种吃法,不但没有被撑死,还活的很好。他不但能吃,武功也很不错,他也是一个助人为乐的人,因为久居黎州塞外,所以江湖上的朋友们都称呼他为塞外铁爪。他的铁爪功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不管你练就了多么强硬的铁布衫,还是拥有多么高强的轻功,在他的面前你永远都是老鼠兔子面对雄鹰的感觉,只要被他抓住,一下就能贯穿你的皮肤,随后便透过皮肤抓碎你的骨头。

    不过还好,他不是范平阳,无名氏才敢离他这么近。见他不说话,无名氏开始仔细打量其此人,看见他的手时,无名氏的心中又想起了萧妙带来的那个黑衣人,按照萧妙的说法,他们的武功路数跟死去的“魑魅魍魉”如出一辙,简直就是重生一般。

    他的手就好像是真的鹰爪一般,皮肤上满是龟裂深纹,就好像久旱的土地一般,这么有象征性的手无名氏只见过一次,那就是在他还是孩童的时候看见师傅和范平阳比武的时候,师傅胜了他,他才有机会欣赏一次这么有特点的手。

    无名氏站了起来,走到了自认为安全的地带。

    “你为什么不说话?”

    那个人还是没有回答,看来真的是个哑巴。

    萧妙带来的那个黑衣人也是同样不会说话,此时无名氏心中有了一丝不好的想法,他必须活着回去,才有机会将这个想法告诉萧妙。

    但是那个哑巴似乎不想让他离开,在无名氏准备离开的时候,他突然起身,拦在了无名氏的面前,挡住了他的去路。

    刚才这个哑巴一直都是坐着的,所以无名氏并没有注意他的身材,这时才发现这个哑巴竟然足足高了无名氏两个脑袋。

    无名氏抬头看着他,这种感觉实在很不好,无名氏感觉自己就像个小孩,儿时的记忆此时不合时宜的跑出了大脑。

    “小子,好好看看这双铁爪,跟普通的鹰爪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