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淡喜欢狗。

    林家养了好几条,都是狼犬,每条都跟她关系极好。

    沈余之的礼物简直送到她心里去了。

    简淡把篮子放到腿上,抚了抚小家伙软乎乎的脊背。

    “呜,呜。”

    小家伙哼哼唧唧地叫两声,睁开乌溜溜的大眼睛,扭过头,用湿乎乎的小鼻头拱拱她的手,嗅了嗅,又呜咽一声,趴了回去。

    简淡感觉心被融化了,喜欢之余,还有些伤感。

    这个小家伙让她想起一生下来就被送到林家,喝着奶娘的奶长大的自己。

    “放心吧,我会好好照顾你的,肯定比你爹娘细心百倍。”她怜爱地摸摸小狗头,“叫你丢丢怎么样?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咯。”

    “嗷……呜。”小狗抹搭简淡一眼。

    “这是同意的意思吧,太好了,咱们心有灵犀哟!”简淡美滋滋的,手指在丢丢的鼻尖上点了点。

    “少爷跟谁心有灵犀呀?”白瓷拉开车门,上了车,惊喜地“哎呀”一声,“小狗,哪来的?”

    “狗?”青瓷的大脑袋也探了进来。

    “小奶狗,刚才从过路人手里买的。”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简淡随便撒了个谎。

    哥俩都喜欢狗,当下乐得不行,架着车就往南城的菜市场去了,别的都不看,先找卖羊奶的买了一大罐子羊奶。

    晚上,丢丢喝了温热的羊奶,跟简淡一起睡在大炕上。

    炕头热,简淡睡在炕中间,丢丢睡在她身边那只垫着厚褥子的大篮子里。

    第二天早上,简淡让白瓷照顾丢丢,穿上一件靛蓝色缎子做的大衣裳,梳了简单的双平髻,独自出去遛弯。

    南城的姑娘们不怕抛头露面。

    如果不坐马车,简淡都是这样打扮的,从未引起过谁的注意。

    出门左转,走十几丈就是喇叭大街——大街南边路窄,北面路宽,街道形状像个喇叭,以此得名。

    街边的小食摊子还没撤,这一摊,那一摊,到处冒着热腾腾的气。

    简淡在一家包子摊前站住,买六个肉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