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桀一直是个很有计划的人。

    还在读六年级的时候,当时的老师史密斯女士让他们写下对未来的规划,詹琦天马行空地在纸上涂了一大串,完了还拿给罗桀看,问还有什么比较酷的职业可以补充的。罗桀两只手捏着纸,认真地看着上面写的“詹琦以后要当机长/消防员/足球运动员/说唱歌手/拳击手/特种部队/狱警/间谍/杀手”,还有周边的一些简陋的小涂鸦。他问道:“你想杀人吗?”

    詹琦微微睁大眼睛,“当然不啊,为什么要问我……啊,你提醒了我,杀手是要杀人的。”他抓起笔挨近罗桀,刷刷地把“杀手”涂黑成一坨,想了想,在它的下方写了个“枪械专家”,接着满意地点点头。

    罗桀说道:“你漏写了。”

    詹琦的眼睛亮了亮,“你是不是想到了还有什么是很酷的?”

    “也不算漏写,你现在已经是‘傻蛋’了。”

    詹琦张牙舞爪地扑上去挠罗桀痒痒,“你才是大傻蛋!敢笑我,快给我看看你写的!”

    罗桀边躲着詹琦作乱的手边摇头:“没什么好看的。”

    “你竟然不打算给琦哥哥看?!”

    “不打算。”

    “傻蛋!不对,混蛋!”

    可能是挺混蛋的,大概吧,罗桀心想,但不是指不和詹琦分享自己的计划,而是他的计划本身。

    里面有一条是,不和詹琦当朋友。

    然后六年过去了,他睡奸了詹琦整整一个月了,还跟詹琦当着朋友。

    不过他其他的计划倒是进行得很顺利,甚至超乎他的想象,比方说此时此刻,他将他的琦哥哥抱到门后,捞起腰,拉着手腕按在屁股上,阴茎在泛红的肉缝外蹭一蹭,就听见睡得香甜的人从喉咙里发出黏腻骚甜的哼哼。

    一个月时间,他就把人肏得连在睡梦中都爱被他干了。

    罗桀清楚门的隔音效果有限,他将詹琦抱来门后,不代表他要让无足轻重的人听到声音。他松开两条无力的手臂,俯身捂住棕发青年的嘴巴,在肉缝蹭了不少水的肉棒轻而易举地噗嗤插入了几分钟前还在被猛干的女穴。

    门外没了动静,来敲门的人几乎是小跑离开的,罗桀听着急急忙忙的脚步声弯了弯嘴角,两只手握着詹琦的腰用力插干,没有厚实掌心的阻隔,细细的呻吟声又溢了出来。没有意识的人软绵绵地趴在地毯上,只有腰臀被抬高,娇小的肉洞被巨大的阴茎来回抽插,进进出出间带出来的爱液向前流到翘得高高的肉棒顶端,再随同龟头冒出来的液体滴落到地毯上。睡衣还挂在臂弯,詹琦的肩膀暴露在侵犯者的视线里,身体随着顶撞向前一耸一耸,获得了被目光一寸一寸亲吻的嘉奖。

    事实上罗桀从不克制自己的眼神,即使在白天,他也没少这样看着詹琦,但后者从来发现不了异样,一年又一年都是如此。他的明示、暗示,他认真的、露骨的神情,都激不起一点涟漪。

    不像现在,他一挺胯,就得到一次谄媚的夹紧,就连性器都堵不住骚浪的爱液。

    “Goodboy.”罗桀又夸了一次,再次俯身,从棕发青年的肩头吻到舌尖。

    从小学开始,罗桀就有早起晨跑的习惯,一开始詹琦自告奋勇要陪他一块儿跑,但是坚持不到一个月,冬天来了,早晨的冷风冰得他浑身难受,跑完一公里下来脚还是雪糕一样,脸蛋鼻子冻得通红。

    下午球队的训练量也不少,詹琦实在贪恋清早被窝的温暖舒适,见罗桀也总是冷得牙齿打颤,就劝好友不如减少晨跑的时间,可是罗桀就算生了病,痊愈之后还是一分钟也不愿意减少。好几回他睡过了头,匆匆忙忙赶去找罗桀,对方却在跟他打完招呼后一句闲话也没有,继续沿着路边慢跑,看起来并不需要他陪同。渐渐地,詹琦就没有再去了,他算好了时间,只要比平时早起三分钟,他走到罗桀家时对方刚好能晨跑完且收拾好书包从家里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