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回到老宅这一边不过是因为明崇礼突然重病,如今葬礼结束,他一会儿也不想多留。

    夫家几人比他先走几分钟,明洲的车开过山下的楼梯时却看见了夫家混血的男人站在那。

    明洲让司机停下。

    阶梯两旁有照明的路灯。白色的光洋洋洒洒连成一片延向山腰。

    这片山上生长着很多树,只是这一片被人为地种上了竹子。竹林茂密而生机勃勃,初春冒尖的笋到现在已经长得很高,生出枝叶。

    “夫晚元,你怎么被夫笙抛下了?”他降下车窗,语气幸灾乐祸地问夫晚元。

    “不是你使眼色让我留下来?”夫晚元有些轻微近视,因为刚刚等人的时候用手机回复了邮件,所以现在带着眼镜。

    明洲上下打量了一番夫晚元,最后挪了位置让夫晚元开门坐进来。

    “你要去哪里?”明洲说话有些阴阳怪气的,五个字里像是带了三种语气。

    夫晚元没说话,只是笑了一声,摘了眼镜,拿了口袋里面的手帕擦了一下镜片。他把眼镜拿在手里面没有戴,就只是眼里带笑地看着明洲。

    明洲觉得自己吃了瘪。

    “你不说话我怎么知道你要去哪里?”他小声地说了一句,然后偏着头光明正大地打量对方的脸。

    夫家人大多都是混血儿。

    他们家在民国那个时候就是靠和外国人结婚发家的,一直到现在也有很多夫家人选择和外国人结婚。

    夫晚元的父亲是俄罗斯人,说起来夫晚元也是更像父亲,所以长相更加偏向于欧洲人。

    “你会不会三十岁就秃顶变老?”明洲突然开口问。

    夫晚元有些无语,缓了一下才说话,“我家里没有秃顶的人。”

    显老倒是不敢说。毕竟夫晚元今年才26岁,再老也老不到哪里去。但是话说回来,他的长相和20岁那时候基本没有什么变化,就像他的母亲那样。

    夫晚元真的是遗传了父母的好基因。

    明洲伏下身体靠近夫晚元,伸手去搂对方的脖子。

    “秃顶了我就去找别人。”他小声地说,声音里带着一点撒娇。

    说到这个,夫晚元垂下眼皮看明洲一张秾丽的脸,伸手去揉他带了一些肉感的嘴唇。

    “不是已经去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