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把她带到一个射击场,当她的面,长枪短枪射击,她没想到我的枪法那么准。”

    贾二虎说道:“后来你跟他说,除掉我易如反掌,问题就是枪不好带进来。”

    “是的。”史密斯说道:“我的目的就想知道,她是不是真的掌握了1644部队的秘密,结果她告诉我,枪不是问题。

    我又担心她会找一些自制的短手枪,或者是通过某种特殊途径,买到的猎枪或者是霰弹枪,所以告诉她,最好是军用枪,而且是长枪。

    因为她跟我说过,你的武功很厉害,而我可以以无法靠近你使用手枪为由,进一步试探她。

    结果她告诉我,她能找到军用长枪,只是藏在某一处山洞里,时间太长了,不知道还有没有用。

    我说应该有用,只要是没有拆开的,而且防潮做得好的话,绝对没问题。”

    贾二虎点头道:“本来她打算跟你们一块回国,是你让她晚一步的。”

    史密斯说道:“不错。如果她跟我们一块回国,很有可能东方娜就会和我们寸不离,甚至会告诉东方娜,她手里掌握着一批武器。

    让她晚一步来,我就可以避开东方娜,更重要的是找到我需要的东西之后,直接杀她灭口。

    而且她晚我们一步回来的话,我可以装着根本就不知道她已经回到了这里,她的死,也就没有人怀疑到我的身上。

    我跟她约定好了,是等到你们这里的活动开始之前的一天,也就是今天,没想到她提前回国。

    她的意思是,看到东方娜投资给了你的公司,还不知道东方娜要在你身上花多少钱,而她觉得你是钱所打动不了的人。

    她后来还告诉我,她在社会上也认识不少人,有的可以置你于死地,有的至少可以搅乱视线,以便于我下手。

    她回来的第1天晚上就打电话给了我,恰好那天晚上东方娜和你的弟弟在宾馆开了房,给了我足够的时间。

    我以为她要带我去龚家山拿武器,没想到她在长岭县的一个农村租了一套房,把武器藏在了那套房里。

    昨天下午她突然打电话给我,说一定要除掉你,因为你知道了她的秘密。

    而我需要得到地址,问她究竟是什么秘密,如果她不说,我拒绝行动。

    结果她告诉我,在龚家山的尼姑庵里,不仅藏着武器,还有金珠宝,如果你报警了,这一切都没有了。

    她向我承诺,只要我杀了你,她会在西国,开一家和东方集团同样规模的公司送给我。

    我当然欣喜若狂地答应,第一时间在出租屋里跟她见面。

    这是我杀她的最好时机,因为没有人知道我们见过面,更没有人知道我清楚那套出租房。

    我要再次确定,你是怎么知道她秘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