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叛军,手下拥有三十四万的队伍。这时候,你的队伍缺钱少粮,而另外一只三四万人的队伍有钱有粮,你是会选择去吞掉这只队伍,还是跟原本的王朝拼命?

    显而易见,正常人都会选择吞掉这只三四万人的队伍来壮大自己,虽然两者目的一样,但是却无法团结在一起。

    号称天下第一义军的云王能够想到的事情,叶枫自然也能够想到。

    不出他所料,仅仅几天过后,叶枫就收到了夜毒情报人员的报告,云王的队伍正在转向朝自己这边来。

    叶枫估摸着那个李云迪除了来想办法说服自己以外,也顺带着探查这里的防御力量。

    很可惜的是,他们并不知道唐家庄的存在,也不知道水泥砖块建设城墙有多么快。

    云王帐内。

    “云王陛下,那小小的星辰县城墙矮小破陋,我们三十四万大军不足半日就可以踏平。”

    李云迪在云王旁边谄媚地笑道。

    “哼,小小唐家军,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既然他不要机会,就休怪我狠辣了。”

    云王冷哼道。

    “云王陛下仁慈,我们已经给了唐家军最大的优待,他们不识好歹,即便是被灭了,也无人能说什么,只说怪他们看不清形势。”

    现代战争的时候都会损毁道路,导致队伍移动缓慢,更别提这种只能用马代步的异界。

    更为糟糕的是,难民们根本就没有马。

    这群受到极端压迫反抗的人群,虽然抢劫了一些资源,可是也仅仅够他们填饱肚子。

    甚至可以说,一部分人连填饱肚子都做不到。

    这也是为什么云王迫切想要叶枫加入他们的原因。

    只能依靠腿行进的队伍,差不多耗费了十天的时间才抵达星辰县。

    而早就得到消息的星辰县官员和乡绅,已经跑得没影了。

    剩下没有逃跑的,几乎都选择加入了唐家军。

    没办法,不加入难道等死吗?

    叶枫倒是没有想到,云王意外地给他补充了一波兵力。

    长途跋涉十多天终于来到星辰县,云王等人都露出饥渴的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