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当他姐姐还差不多,当他夫人?

    哎呀!羞死我也!

    哪怕别人不说,自己貌似也接受不了。

    霓凰你真不要脸,竟然想老牛吃嫩草!

    霓凰你个嫂娘们,竟然图谋自己的救命恩人!

    可是,可是……

    三十年了!

    自己从来没有心动过,

    从来没有湿润过,

    要是自己再年轻十岁就好了,自己一定会奋不顾身地冲上去,直接抓住他,问他愿不愿意,跟自己举案齐眉。

    若是他不同意,也没关系,自己必定会一拳头把他打昏,然后抗回家里,狠狠正法!

    把他狠狠打到有气无力,看他哪里还有火气用来倔强。

    俗话说,日久生情。所以用不了多久,他必定会臣服,温顺,跟自己真正的妇唱夫遂……

    “咦?丁小哥人呢?”

    一直火烧着脸,紧绷着腿,胡思乱想的霓凰,想着想着,忽然用眼角的余光发现,刚才还在身边的丁冬,竟然失踪了。

    连忙四下寻找,这才发现,原来不知何时,有人找来了一匹高大的骏马,簇拥着将丁冬扶了上去。

    披红戴花,打扮得跟个新郎官似的,又像中了状元,前呼后拥,热闹非凡地入城游街去了。

    这番热闹,这番荣耀,跟自己所谓的州府天骄比,简直如皓月之于流星。人家是万家生佛的大英雄,自己呢,快要半老徐娘的老姑娘。

    霓凰,突然感觉有点自惭形愧呢。

    唉!只能倒吸一口气,压一压心底的渴望。然后快步跟上,跟着热闹非凡的游街队伍,也向城里走去。

    ……

    “本官代表全城百姓,感谢丁小哥再生之恩!丁小哥当之无愧,荡寇英雄!”

    丁冬的大马刚刚走到城门口,没想到,却遇到了平安县令带着一众县衙官吏,本城乡绅,呼呼啦啦一大堆人,前来迎接,并且纷纷躬身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