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奴?

    这又是天朝大国子民的骄傲啊!

    沈婳见姜砚池幽深的眸子里满都是矜持,就知道,自己又犯了认知上的错误。

    或许可以称之为自大,但就当下来说,大盛的子民就是有着那种高高在上的自豪,甚至是傲慢。

    突厥在他们看来,不过是召之即来的“雇佣兵”,连敌人都算不上。

    更谈不上恐惧、忌惮。

    “其实,不只是沈继,就是元安,早些年与诸兄弟争斗的时候,也曾经从草原借过兵。”

    “给些钱粮好处,就能得到一支彪悍的、且不用心疼战损的铁骑,多划算!”

    “至于那些铁骑会不会‘请神容易送神难’,会‘鸠占鹊巢’,则完全无需担心。他们只会骑马、放牧,根本就不懂得在城池里生活。”

    说道后面的时候,姜砚池语气里已经带了些许嫌弃。

    倒不是歧视什么的,就是在古代,身为天朝子民的自尊自傲。

    沈婳:……好吧,是她“少见多怪”了。

    “有了阿史德部的骑兵,沈继的胜算是不是比较大?”

    沈婳说话的时候,目光禁不住瞥向城西的方向。

    那里就是西洲军的大营。

    阿史那曜的人马,则就在大营的近侧。

    此时的阿史那曜,应该还在为如何收拢西洲军而想办法。

    他或许还不知道,自己在京城的大本营,已经开始被颠覆了。

    “不好说!”

    姜砚池却没有这么乐观。

    打仗、攻城,不只是需要强大的武力,更需要一颗精明的头脑。

    而在这方面,沈继明显是不如阿史那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