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我们之间什么交情,我至于为了送一辆摩托车拿厂子的未来当赌注嘛。”

    “我是真看好志远,毕竟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你看看我们厂里的工人们对志远的喝彩就知道了。”

    “他真的是最适合的人,他骑在这摩托车上,我这摩托车瞬间就能吸引别人的眼球。”

    “如今大部分厂子都没有打广告的意识,我正是要抢的这先机。”

    “你就当让志远帮帮我,其实只给一辆摩托车当做报酬,我还占便宜了。”

    “这摩托车卖到外面得三四千,可是我这厂里自己生产的,哪有那么贵。”

    余知乐笑盈盈的开口,广告他是肯定要打的,这代言人也是需要的。

    其实如果再过几年,余知乐是可以去请港台明星来当代言人的。

    毕竟后来港台明星那是大行其道,尤其是费翔上春晚之后,一夜爆红,那简直是全民偶像。

    如果他带货,估计自己的摩托车瞬间就能卖爆。

    不过这不是时间未到,还没有开放到这种程度嘛。

    这刘志远就是十分合适,在京城这特殊的身份,能够让京城的二代们都买青山摩托车。

    而且他的形象和摩托车是真契合,长的也是真好看,就算是全国贴广告也是合适的。

    “太爷爷,我就帮帮余叔。”

    刘志远一听自己居然这么重要,也忍不住开口。

    刘老被自己这个重孙子蠢到了,就算真的合适,那也不是非他不可。

    还不是小余看到刘志远实在喜欢,所以才开口的。

    “可是没有这先例啊,他又不是什么明星的。”

    刘老还是有些犹豫,其实一辆车的对于他们的交情来说不算什么,大不了以后他补钱给小余。

    可是看小余这架势,好像真的打算把广告铺到全国去,他家志远不会搞的摩托车没有销量了吧?

    何况他们这种人家,也不可能让子孙去当明星,当兵还差不多。

    “我希望刘志远同志能成为我厂的工人,帮我们拍几组宣传照片,我们会授予我厂先进工作者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