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4)
梁凯和杨文也下场了,在得知宋绪情况不太好,因为被打到麻筋没有力气之后,他们叹了一口气,主要是失去宋绪就像是失去主心骨一样。
“那我们怎么办。”一向没心没肺的梁凯少见的皱起了眉头。
文科班本来男生就少,一班作为文科班的重点班,那男生更是稀有动物中的稀有动物,他们这些会打篮球的都上了场,所谓的候补只不过是为了凑人数,有些甚至连篮球的规则都不知道。
眼看着他们的篮球队替补人员——瘦弱的学习委员林颂已经燃起了熊熊斗志打算替宋绪上场,可却被杨文眼疾手快的拦住了。
杨文:“学委求求你放过我们吧!你考试可以!真的不要打篮球!求你了!”
林颂不自知的指了指自己的篮球服:“怎么了?我也是篮球队的一员,不要不把候补不当人啊!”
梁凯哭丧着脸,就差给林颂跪下了:“学委求你了,你连我们的篮球框在哪儿都不知道,你还记得上次你把球投到对面框里的事吗?还有上上次,班长被你一球爆头差点送去医院。”
梁凯的一番话让心中没有AC数甚至以为自己是当代NBA潜力新星的林颂沉默了,而后弱弱的说了一声:“那……那怎么办?”
话还没说完,只见程珩神手扯下了校服的领带,规规矩矩的卷好后交给了宋绪,在宋绪疑惑的目光中,程珩又把自己扣的板板正正的衬衫扣子松了两个。
“我替宋绪。”
随后就在众人震惊的目光中程珩上了场。
程珩打篮球的事情一传十,十传百的传到了别的班的耳中,一时之间篮球场聚集的人前所未有的多。
宋绪拿着程珩的领带思绪万千,一脸担忧的看着程珩,程珩这家伙会打篮球吗……
别说宋绪怀疑,就连一班的同学都怀疑,他们从来都没见过程珩参加过什么体育活动,而程珩就连参加的一些竞赛都是为了奖状或者学分才参加的,如果不是跟学分挂钩,可能程珩更愿意选择在教室里看他的课外书。
程珩拿着球站在了球场上,以往他扣的严严实实的扣子也松了两个,这让本就清冷的程珩莫名的带上了和往日里不同的痞气,但这痞气却没有影响程珩的气质,反而让人觉得很适合,仿佛程珩就该是这样的。
原本宋绪是在担心着程珩的球技,但当他看到程珩相继进球之后,他才知道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
程珩打球和宋绪不同,宋绪的球法是以骚为主,进球为辅,但胜在宋绪球技不错,所以骚也没影响他的进球,但程珩却不同,他打球从来都是凌厉且富有攻击性的,而这一特点也在球场上呈现了,具体体现在“程珩拿到球—进球”,或者“别人传球—程珩接球—进球”这样子的模式。
程珩打篮球的样子和他平日里的样子完全不一样,而次次都截了陈明的球就像是在故意针对陈明一样。
在场外作为观众的宋绪评价道:“这家伙怎么打个篮球还打出了要干架的气势?”
随着哨声结束,也预示着这场决赛的结束,因为有程珩的参与一班把比分拉的很开,最终以83:70的结局获得了高一年级组第一名。
这是程珩第一次打篮球,也就是这第一次打篮球又刷新了大家对程珩的印象,而程珩打篮球的英姿也刷满了学校论坛。
程珩在下场后第一个就看见了宋绪,他本来想跟宋绪打个招呼,可没想到一个女孩子拦在了他的面前,在程珩疑惑的目光下递给了程珩一瓶水,别扭的表达着自己的心意:“程……程珩同学,打球辛苦了。”
宋绪看到程珩被女孩子拦在面前的时候还不怀好意的吹了个口哨逗着程珩。
“那我们怎么办。”一向没心没肺的梁凯少见的皱起了眉头。
文科班本来男生就少,一班作为文科班的重点班,那男生更是稀有动物中的稀有动物,他们这些会打篮球的都上了场,所谓的候补只不过是为了凑人数,有些甚至连篮球的规则都不知道。
眼看着他们的篮球队替补人员——瘦弱的学习委员林颂已经燃起了熊熊斗志打算替宋绪上场,可却被杨文眼疾手快的拦住了。
杨文:“学委求求你放过我们吧!你考试可以!真的不要打篮球!求你了!”
林颂不自知的指了指自己的篮球服:“怎么了?我也是篮球队的一员,不要不把候补不当人啊!”
梁凯哭丧着脸,就差给林颂跪下了:“学委求你了,你连我们的篮球框在哪儿都不知道,你还记得上次你把球投到对面框里的事吗?还有上上次,班长被你一球爆头差点送去医院。”
梁凯的一番话让心中没有AC数甚至以为自己是当代NBA潜力新星的林颂沉默了,而后弱弱的说了一声:“那……那怎么办?”
话还没说完,只见程珩神手扯下了校服的领带,规规矩矩的卷好后交给了宋绪,在宋绪疑惑的目光中,程珩又把自己扣的板板正正的衬衫扣子松了两个。
“我替宋绪。”
随后就在众人震惊的目光中程珩上了场。
程珩打篮球的事情一传十,十传百的传到了别的班的耳中,一时之间篮球场聚集的人前所未有的多。
宋绪拿着程珩的领带思绪万千,一脸担忧的看着程珩,程珩这家伙会打篮球吗……
别说宋绪怀疑,就连一班的同学都怀疑,他们从来都没见过程珩参加过什么体育活动,而程珩就连参加的一些竞赛都是为了奖状或者学分才参加的,如果不是跟学分挂钩,可能程珩更愿意选择在教室里看他的课外书。
程珩拿着球站在了球场上,以往他扣的严严实实的扣子也松了两个,这让本就清冷的程珩莫名的带上了和往日里不同的痞气,但这痞气却没有影响程珩的气质,反而让人觉得很适合,仿佛程珩就该是这样的。
原本宋绪是在担心着程珩的球技,但当他看到程珩相继进球之后,他才知道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
程珩打球和宋绪不同,宋绪的球法是以骚为主,进球为辅,但胜在宋绪球技不错,所以骚也没影响他的进球,但程珩却不同,他打球从来都是凌厉且富有攻击性的,而这一特点也在球场上呈现了,具体体现在“程珩拿到球—进球”,或者“别人传球—程珩接球—进球”这样子的模式。
程珩打篮球的样子和他平日里的样子完全不一样,而次次都截了陈明的球就像是在故意针对陈明一样。
在场外作为观众的宋绪评价道:“这家伙怎么打个篮球还打出了要干架的气势?”
随着哨声结束,也预示着这场决赛的结束,因为有程珩的参与一班把比分拉的很开,最终以83:70的结局获得了高一年级组第一名。
这是程珩第一次打篮球,也就是这第一次打篮球又刷新了大家对程珩的印象,而程珩打篮球的英姿也刷满了学校论坛。
程珩在下场后第一个就看见了宋绪,他本来想跟宋绪打个招呼,可没想到一个女孩子拦在了他的面前,在程珩疑惑的目光下递给了程珩一瓶水,别扭的表达着自己的心意:“程……程珩同学,打球辛苦了。”
宋绪看到程珩被女孩子拦在面前的时候还不怀好意的吹了个口哨逗着程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