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总是会让人心生崇拜!

    不远处的一辆面包车里,红细胞成员们,默默看着这一幕。

    脸上有羡慕,也有一丝丝的嫉妒。

    这次行动,他们可谓是居功至伟,流的血和汗,也是最多的。

    但掌声和鲜花,他们无法享受,只能坐在一旁看着别人欢呼喝彩,冷冷清清。

    陆羽摸了摸鼻子,收回目光:“别看了,越看越难受!从你们当兵的那天起,就该知道,我们是军人,是国家的机密,不管咱们干了什么和做什么,都没人知道,我们和警察不一样。”

    闻言,几人暗自叹息,虽然知道这么回事,可心里还有些不是滋味儿。

    羡慕是肯定的,自己的功绩却要让给别人,只能独自窝藏在黑暗里尝遍孤独。

    这心情,哪里能好的了?

    “哎,咱们干了这么大事,差点连命都丢了,搞的就好像什么没做一样。”宋凯飞苦着脸。

    王艳兵沉默开口:“以前,我不太喜欢警察,觉得他们总爱多管闲事,还喜欢砸人的摊子!但现在我反而羡慕起来,至少人家拿了功劳,可以收到欢迎,不像咱们啊太冷清了!”

    李二牛撇着嘴:“俺也很羡慕,他们心安理得接受掌声和鲜花,被这么多媒体围着,应该能上个电视吧?俺要能这样,俺们村里人和翠芬,就都看见了。”

    其实,陆羽也感同身受,明白大家的心思。

    他何尝不羡慕呢?

    如果贪念掌声和鲜花,当初各个团支部去找康雷要人时,他就选择去文工团了。

    但军人,就该有军人的样!

    不要说特种部队,就是普通的军人,做了事也要保密。

    抗险救灾时,战士们跳下洪水,用身体阻挡。

    多少人下去了,就没有再上来?

    但是,有谁知道他们的名字,来自哪里。

    军人,总是这样默默无闻。

    况且他们红细胞,是一支高度保密的特战小队,国家手中利刃,更不能对外暴露一分!

    完成一个任务,再接下一个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