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镯子哪买的,造型不错。”眼尖的同事问道,大半个身子朝这边探,“是不是最近很火的那个鸡血藤啊?”

    洛昔把泡着枸杞茶的杯子从包里拿出来,按下电脑的开机键,这才不紧不慢地把衣袖往上提了提,露出镯子的全貌。

    回答“不,这是天使顶在脑袋上的那个圈”未免显得惊世骇俗,他选择把材质交给同事自己判断。

    ——没错,尽管谢初霁觉得自己送的礼物太拿不出手,一度想要将其销毁掉,但在他的坚持下,这枚光环还是脱离了原本的命运,由戒指变成了稍微“不那么具有代表性和隐喻”的手镯。

    “我感觉更像那种染色玛瑙。”另一颗毛绒绒的脑袋也凑过来,“这种东西不是说戴久了对身体有危害吗?”

    “但这个造型是真的好看。”说着,他对洛昔竖了个大拇指,笑嘻嘻道,“不愧是我们Top的审美。”

    洛昔只好把好奇心过于旺盛的同事们打地鼠似的一个个按回去,“天然材质,不要乱猜。”

    “肯定是男朋友送的啊。”坐在工位上,捧着咖啡杯的后辈和邻座嘀咕。

    她倒是没有过来凑热闹,而是小声聊着昨天的八卦,“Boss昨天不是说前辈下班还去约会了吗?”

    洛昔:。

    他平心静气地给宋微之发了条消息,让他离员工的私生活稍微远一点。

    就算看见了,也不用在公司内部到处宣传好事将近。

    宋微之过了一会儿才回复,对这个话题避而不谈,反而问他男朋友是否愿意割爱卖车,价钱好商量。

    洛昔回了一连串句号,拒绝提供谢初霁的联系方式。

    他今天没有什么活要忙,之前交给甲方的几份稿子也没得到后续反馈,暂时还不用把修改提上日程。

    他把自己的整理工作进度的表格更新了一下,开始想自己差不多算胎死腹中的那份那份设计案。

    胸针,还有戒指。

    不论哪个,现在都没有办法确定主题。

    他男朋友的身份实在是太多了,已经知道的,尚未知道的,总不可能全部堆上去。

    至于沿用之前的构思——这样做不是不可以。

    但洛昔不想自己在对方生日那天把礼物送出去,然后看着某人闹别扭,自己吃自己的飞醋。

    不可否认,他觉得谢初霁自己醋自己的样子确实很可爱。不过这种事情偶尔发生一次就够了。

    青年有一下没一下地在纸上画着圈,始终想不到什么比较具有象征性,又不会显得自己太过偏爱某个身份的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