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里虽然脏了一些,但是至少比待在杨顺他们家安全。

    她以为自己回越来越安全,直到村子里的人都以为她出意外死了,不再找她,她就可以计划路线跑路了。

    至少,她晚上的时候可以偷偷从洞穴出去弄点野果子吃、再喝两口溪水。

    因为这两天也有上山摘果子的人,林暮都暗暗记住他们采摘的是那颗树了,按照他们的来采摘,肯定不会有什么中毒一类的问题。

    谁知道,第三天的时候,她看到村子里来了很多人,突然又开始慌慌忙忙满村子找人了。

    她还看到,那些人都是任哥和大吴带来的,他俩带着人已经往山上走了。

    山脚下是杨顺家的房子,那里新来了一个女人,似乎很眼熟,十分眼熟。

    林暮眯着眼睛,使劲看,但是隔得太远了,她怎么也看不清,无法确定那是谁。

    那些人搜山的声音越来越近。

    林暮努力把身子往洞穴里面窝着,生怕他们发现自己。

    “你别说,这富贵人家的小妞就是不一样,居然能跑了,还没有被找到。”任哥的声音还是那么猥琐。

    大吴好奇:“任哥,你之前做的生意没有一桩货物跑路的?”

    任哥稍一思考:“其实也有。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不过很少很少,她们大部分都是在几年之后家里人放松看管了跑掉的。”

    他想了想,又道:“一开始跑掉的我也遇到过,不过很快就让抓回来了。很好抓人的,这些村子偏僻得要命,只要往汽车站、公路口一待,保准一堵一个准。”

    “那这个还挺厉害。”大吴发自内心感慨,“汽车站、公路口都没有堵到人。”

    “我说这个小妞啊,要不然是厉害得不得了,要不然就是已经给别人当媳妇去了。”任哥混迹社会多年,见识的都是最恶毒的人心,“这小妞长得那么水灵,没准就是这村子里哪家或者沿途哪个农民在路上看到了这个小妞,直接掳回家里去不声张了。”

    “啊?”大吴呆滞了几秒,慌乱地笑了笑,掩盖自己内心的不安,问:“任哥,那你之前遇到那些跑路的也会帮忙找人吗?”

    “找什么找!”任哥拍了大吴的脑袋一下,“咱们是干什么的?啊?咱们是做生意的。钱货两讫之后的事情跟咱们有哪门子关系啊?我们是赚钱又不是做慈善,他们看不住人关我们什么事?”

    “那咱们现在是图什么啊?”大吴十二分不解。

    “人家出钱出的到位呗。”任哥回头看了一眼山下杨家,“咱们带来的那个女人,就是雇主派来的,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一定不能让那个小妞回去。”

    大吴更加不明白了:“既然这么恨她,当初直接做掉多好啊?干嘛非要我们卖到这鸟不拉屎的破地方啊?”

    “这就是有钱人的恶趣味。我恨你,但我不要你的命,我就要折磨你。”任哥见多识广,能理解许诗的变态心理。

    “真是的。”大吴叉腰看着山上,“任哥,还往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