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点五十分,林天宝捧着一大束鲜花来到了都阳市林业局。

    说起这九十九朵红玫瑰,还是林天宝的临时起意,他在坐车来林业局的途中,瞅见几家鲜花店,蓦然想起自个与女友谈恋爱多年,似乎只送过女友一次花,而那一次送花还是因为室友们的怂恿,其实那时的林天宝也是傻乎乎的,喜欢人家又不敢说,只能憋在心里玩暗恋,最后室友们支招,他才鼓足勇气捧着鲜花去表白,没想到竟然让室友们大跌眼镜,要知道室友们那时都不看好他,等着他表白被拒上门求安慰呢!

    当然,林天宝也是事后才知道室友们“不安好心”,有句话叫“没失恋过的大学生都不好意思说自己上过大学”。

    青春是用来干什么的?自然是用来追忆的!

    话说又有哪个男生没有暗恋过女生?相信明恋都是从暗恋开始的,室友们怂恿他去表白,只不过是不想让他的青春留下遗憾,不管成功与否,至少他鼓起勇气去做了,等老了回忆起青春时的轻舞飞扬,那也是一种乐趣,不是么?

    万幸林天宝傻人有傻福,一次成功,当时也不知碎了多少男孩的心。

    尽管时隔多年,可是林天宝记忆犹新,也不知现在他的三个室友混得咋样?

    毕业后大家各奔前程,貌似林天宝也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与他的三个室友联系,以后有机会,约大家出来聚聚,聊聊大学时光。

    林天宝抱着一大束红玫瑰站在林业局外很显眼,这不,敬业的年轻门卫走过来问道:“你好,请问你是来找谁的?”

    林天宝看了门卫一眼,大约二十来岁,长得倒是挺精神的,撑得起门面。

    林天宝微笑着道:“你好,我找办公室的于清雅。”

    于清雅!这不是他们局里的第一美女么?丫丫的,又来一个癞蛤蟆吃天鹅肉的。

    年轻门卫飞快瞥了林天宝一眼,人倒是长得还不错,嗯,仅仅是不错而已,距离真正的帅哥差远了,穿着普通,不敢断定是一枚穷吊丝,至少不像富二代,或许人比较普通吧,气质趋向于平凡,又带点阳光,反正第一眼看上去不会让人心生厌恶。

    年轻门卫好心提醒道:“我劝你还是走吧,留在这里只会让你难堪。”

    啊?他来接他老婆下班,人都没有见到,为何要走?又为何会难堪呢?

    林天宝一脸不解道:“为什么?”

    年轻门卫以一个过来人的经验说道:“想必你是来追于清雅的吧?像你这种追求者我见得太多了,比你帅的,比你有钱的,比你有气质的,还有很多很多,对于那些追求者,咱们的于大美女历来都是不屑一顾,你认为你的优势在哪里?”

    哦,林天宝秒懂,年轻门卫将他误会成了恋人的追求者之一,还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那种!

    晕!他有那么不堪吗?

    林天宝自信一笑,说道:“我的优势在于我早早就俘虏了女神芳心。”

    年轻门卫明显不信,正以一副看傻子的目光看着林天宝。

    事实胜于雄辩!

    林天宝不解释,打电话问道:“老婆,你好久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