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的夜晚,车灯照出的圆柱形灯光,从街角逐渐转过来,然后笔直的照在大街上,一辆跑车缓缓开到了哥谭西郊一座马戏团驻地的门口。

    走下车的似乎是一对年轻夫妻,身材高大的父亲抱着女儿走在前面,母亲拿着门票拎着包跟在后面,表面看上去,这是十分和谐的一家三口,而一切都终结在了父亲怀里的女儿发出的一声尖叫声中。

    “哇!!!”

    “别叫了。”布鲁斯一把捂住爱莎的嘴,他的声音透着疲惫,赛琳娜走上来,挽着他的胳膊说:“你还是别捂着他的嘴了,万一再被咬一口怎么办?”

    布鲁斯叹了口气,把自己的手拿下来,怀里的爱莎,十分不安分的要从他的手臂中跳出去,被布鲁斯用另一只手臂拦住。

    而这一家三口到底为什么会出现在马戏团门前,还要从这几天分外“和谐”的亲子时光说起。

    从理论上来说,只要布鲁斯想学,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么是他学不会的,其中也包括育儿理论,可非常巧的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育儿理论基本都只停留在理论阶段,在实际操作中,这些理论不能说是大有裨益,也只能说是毫无卵用。

    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任何一种育儿理论教你如何应付一个从梦境当中借灵魂一部分孵化出来的宇宙古老混沌生物,也因此,在布鲁斯埋头苦学了十分钟的育儿理论之后,他就明白,他接下来恐怕要自己创造一个全新的学科了。

    但老话说得好,实践出真知,在带孩子这方面也同样如此,在经过了和爱莎三天的相处之后,布鲁斯还真摸索出了一个规律。

    也不知道是混沌生物的特性,还是小孩都有的特点,爱莎对于会动和会发出声响的东西很感兴趣。

    本来这应该触及到了布鲁斯擅长的领域,比如造一个机器人或者玩具车什么的陪爱莎玩,可后来他发现,爱莎不是喜欢看动的东西,而是喜欢看动的人。

    布鲁斯是怎么发现这个规律的,还要归功于赛琳娜。

    由于布鲁斯急需帮助,这几天赛琳娜都住在韦恩庄园,老管家阿尔弗雷德是乐开了花,但是赛琳娜本人却有点闷闷不乐。

    虽然带孩子很辛苦,但是为了布鲁斯她倒也能忍,可是刻在她骨子里的那些艺术细胞实在是无处发散,于是赛琳娜就在为庄园的草坪上搭了一副单杠,没事就上去悠荡,巩固自己的杂技基础。

    然后布鲁斯就发现,爱莎在看赛琳娜玩单杠的时候,会出奇的安静,甚至能够坚十分钟不出声。

    布鲁斯和赛琳娜两人简直如获至宝,白天的时候。赛琳娜就在单杠上荡来荡去,表演各种杂技动作,哄着爱莎玩,到了晚上,蝙蝠侠就开着他的蝙蝠车。载着爱莎在在哥谭的公路上飙车。

    至于为什么是蝙蝠车,是因为爱莎只喜欢那种能发出巨大轰鸣的车子,其他的跑车马力不够,爱莎坐上去就开始叫,只有蝙蝠车标到最高时速的时候,她才能安静一点。

    这两天的生活就是,白天赛琳娜给爱莎表演杂技,什么空中飞人、飞檐走壁、钻火圈、独轮车等等,可以说,但凡猫女业务能力差一点她都坚持不了这三天。

    而晚上,蝙蝠车的轰鸣就会响彻在哥谭的大街小巷,这几天哥谭的罪犯算是彻底趴窝了,不论是谁听到蝙蝠车那可怕的引擎声一响一整夜,心里都会突突的。

    可这样的情况就终结在了第三天的晚上,因为蝙蝠车的轮胎被偷了。

    对,你没看错,造价高达几千万美金的蝙蝠车,轮胎被人撬走了。

    事情发生在一个布鲁斯即将带爱莎出门的黄昏,前一天晚上,他把蝙蝠车停的稍微远了一点,不过他丝毫没有担心过安全问题,因为蝙蝠车和其他的车子除了在外形上比较像之外,已经可以说是两个物种了。

    哥谭的偷车贼是不少,可他们要是有撬蝙蝠车的本事,干嘛还要在哥谭偷车呢?随便去哪个汽车品牌,当个工程师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