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为这样一来,她就再也不会和他玩了,谁知道他大冬天全身湿透地缩在角落被所有小朋友嘲笑扔雪球灌冰水后,独自哭泣时,她却过来蹲在他身边,把他衣服里的雪球全部拿出来,让他不要哭,她要帮他换衣服。

    傅臣一直想不明白,像他这种有人生没人养的垃圾,怎么会有人喜欢和他当朋友?为什么她和别人不一样?她是同情他还是真心想和他

    做朋友?

    傅臣不知道,他只知道,从开始懂得交换友情开始,他就发誓,以后无论如何,都要对她好。

    那是他被世界抛弃时,唯一一个给过他一颗糖的人。

    十四年了,他一路看着她成长起来。

    即使如何混账,在她面前也不想变成不堪的样子。

    小学的时候她和别人成了同桌,他恨过她的同桌,厌恶过所有和她走的近的人,但是最后终究还是释然了,因为她始终没有因为别人而远离他,她有什么好吃的都会给他拿。

    傅臣从六年级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喜欢时欢了,她学习很好,从一年级开始就是班里的第一名,老师同学都好喜欢她。

    傅臣不否认她的耀眼,却没想过,她会耀眼整个学生时期。

    小学和初中,她还不那么迷人,长得萌长得可爱,因为没发育,所以也就不怎么让男生上心。

    直到上了高中,她跟吃了激素一样,女性第二特征开始疯狂显现,那本来平坦的胸,像是吃了催化剂一样,迅速隆起。

    那本来就漂亮的脸蛋,越发地让人挪不开眼。

    上高中第一天,她就作为新生代表上台发言,她是全市初中状元,开学当日连校长都和她握了手,她拿过无数的奖项,当然这些奖项傅臣见都没见过。

    这样的女孩儿,是他的青梅竹马。

    是他胸口的朱砂痣。

    他渐渐远离她,在校园里遇见了也权当没看见,她太耀眼了,傅臣觉得自己不配站在她身边,她越是优秀,就显得傅臣越垃圾,差距越是悬殊。

    原本他的成绩在初三的时候还行,直到他经历了佟琳和陌生男人做那种肮脏的事情后,他的成绩便一落千丈,本来不喜欢学习,一下子像是找到了颓废的借口,一发不可收拾。

    他学坏了。

    他不想上学了,要不是时欢来找他,跟他说想和他一起上高中,傅臣大概连高中都不会上。

    可他始终为了时欢,上了高中。

    在一个校园里能碰到就不错了。

    他非常讨厌对时欢动歪心思的人,只要听见谁对时欢有歪心思,傅臣一定会教他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