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病这几天,乐知时在公寓休息得太好,本来不太缺觉的人硬是被宋煜惯出了长睡眠者的作息来。

    知道他上午十点有公共课,宋煜七点半就起来,出去到公寓小区外的早餐店买了乐知时喜欢的桂花蛋酒和鱼糊粉,上楼已经是八点,放下早餐,宋煜来到卧室,坐到床边,看见乐知时还抱着枕头睡得香甜,乱掉的头发毛绒绒的,完全没有感觉到有人进来。

    “乐乐。”他很轻地叫了一声,显然是不会有任何反应。宋煜弯下腰,凑到他耳边,“起床了。”

    乐知时稍稍动了动,雏鸟似的眼睛睁不开,只含混地从鼻腔发出一些变了调的单音节,最后翻了身,还顺便带走了怀里的枕头,面对墙壁继续睡。

    宋煜没办法,时间还早,他打算让乐知时再睡一会儿,于是牵过乐知时的手臂,拿出过敏药膏挤了一点在指尖,轻轻地给他之前出疹的地方涂上,擦了几天药,那里的痕迹已经消得差不多了。

    “不要舔……棉花糖出去……”

    听到乐知时含含糊糊的声音,宋煜哭笑不得,又觉得他太可爱,擦完药,又把他的手牵起来,亲了亲乐知时的手心。

    乐知时果然又哼唧起来,“走开,我要睡觉……”他翻了个身,仰面朝着天花板,压着的额发翘起来一捋毛,看起来有点傻气。

    宋煜伸手帮他压了压,但那撮头发比乐知时本人还要倔,他试了好几次,依旧翘着。他打算起身收拾一下乐知时等会儿上课要带的东西,但刚要起身,就听见乐知时很含糊地叫了一声哥哥。

    又做什么梦了。

    宋煜一只手撑在被子上,弯腰下去,想听一听乐知时的梦话。但他没有继续下去了,又一次陷入了沉睡。他的唇形很漂亮,颜色是发红的粉色,微卷的浅色头发和白皙的肤色,和中世纪油画里会描绘出来的美少年形象极为相似,神话故事里,这样的形象往往天真浪漫,勾起他人的欲望。宋煜对这一点很认同,所以低下了头,吻了吻乐知时的嘴唇。

    他的吻绵长而安静。嘴唇相抵,没有更深层次的欲望,像囿于囹圄之人亲吻一只途径窗边的、自由的云雀。

    起身后,宋煜拨了拨他的额发。乐知时放在枕头边的手机忽然响起来,是闹钟的声音,睡熟的他皱着眉,眼睛都不想睁开,手到处摸着找手机。宋煜十分好心地把他的手机拿来塞进他手里,“在这。”

    乐知时还是没睁眼,一手拿手机,一只手的食指在屏幕上戳,戳到那个关闭键中招,声音消失,一瞬间又陷入睡眠。

    宋煜觉得无奈又好笑,还是决定让他睡够,于是躺在他身边,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直到九点才把他叫醒,方式是伸手在他的颈间刮弄,乐知时的脖子非常敏感,一碰就痒的缩起来。宋煜知道他的弱点,不到最后不想用出来。

    果然,乐知时像蚯蚓一样翻身数次后,总算醒了。

    “你太过分了。”他声音闷闷的。

    宋煜十分冷酷地说:“我不过分一点,你就要被点名记过了。”

    乐知时这才想起自己早上有课,立刻拍了拍自己的脸,翻身下床飞快地洗漱,跑出来的时候满脸都是水珠。

    “擦脸。”宋煜从床边站起来,“不用着急,我开车几分钟就到了,时间还很充足。”

    乐知时很敷衍地甩了甩自己的脑袋,和棉花糖洗完澡之后的举动没分别。只是他会跑到宋煜面前,搂他的脖子,说“我喜欢你这儿的牙膏,茉莉花味道的。”

    “是吗?”宋煜觉得牙膏和牙膏都没有分别。

    乐知时会贴上去一个吻,告诉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