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从外屋地走出来的一个老头,看样子得有五十多岁了,个字不高,身材精瘦,神情有点严肃,看着有些傲气,走起路来都生风。

    原来这是李凤今天特意请过来的大厨,这人叫逄胜,不是当地人,但在附近的几个村里很有名,十里八村的谁家结婚,摆酒席都会请他来掌厨。

    而且人家也不是什么时候请都能来,要看他的安排,这不之前婚宴没请到这个厨师,这回才终于把人给请来了。

    乔明也没太在意,他的注意力都在菜上了。

    这时,佟新过来了,还没等乔明决定从哪里动筷子,佟新在一旁举起了酒杯。

    “乔明哥,我再次为我的朋友,向你道歉,实在是对不起!”

    原来这孩子心思还挺重的,因为之前的事儿,他一直都很愧疚。

    可乔明现在哪有心思管这些:“好,我接受了小兄弟,什么也不用说了,都在酒里了。”乔明连忙起身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喝完之后,他被辣的皱了皱眉头,喝惯了自家的酒,再喝别的,实在是有些难受。

    偷蛋总这事儿就算彻底翻篇了,坐下后,乔明拿起筷子便夹向了瞎嘎子鱼。

    酱焖的味道一般都比较重,当然也是为了去腥。

    一口瞎嘎子鱼肉略微蘸上一点粘稠的酱香汤汁,放进口中,酱香扑鼻。

    鱼肉又滑又嫩,滋溜一下就不知道跑到哪里了,嚼上几下,鲜味儿扑鼻,的确不是一般的鱼肉能比的!

    其实桌上最让乔明难以接受,但同时又最感兴趣的是那道油炸蚂蚱,蚂蚱其实就是蝗虫。

    吃蚂蚱这件事,在他的记忆中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听老妈说,他一两岁的时候也吃过。

    那时候,没什么钱买肉,蚂蚱随处可见,随便一抓就是一整个矿泉水瓶。

    抓出来把蚂蚱大腿揪下来,也没有什么复杂的烹饪程序,用火柴或者打火机那么一烧,就能吃了,老妈说他当时吃的可香了!

    对于这件事儿,乔明是一点印象都没有了,但小时候他也确实没少抓蚂蚱,玩儿蚂蚱。

    但为什么说难以接受呢,那就是另一件事儿了。

    男孩儿嘛,胆子都大,平时什么虫子没抓过,但乔明从小就住城市,没见过太多的蚂蚱,直到有一次去农村的亲戚家窜门。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太阳炙热的好似下火了一样,家里大人在屋外的树下乘凉,唠闲磕。

    乔明便跟村里的小孩儿们玩作一团。

    农村的孩子普遍胆大,上房揭瓦,下河摸鱼,偷蛇蛋,捕野兔,无所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