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

    夏锦浓这晚睡得浅,手机响了声,竟是醒了。拿过来一看,是义诊的谭队长回了她的短信:我已经到海城了,明天去医院。手术的事情,你随时都可以来找我。

    上次在山村,夏锦浓承诺要帮徐奶奶联系手术,回来后自然也没忘记。谭青松在海城医界素有名望,夏锦浓想来想去,还是拜托了他帮忙。

    回了个“谢谢”后,夏锦浓一看时间,发现才4点多。

    床头柜上,杯子是空的。夏锦浓套上睡衣外套,拿着杯子出去接水。

    打开门,客厅的灯竟是亮着的。

    夏锦浓愣了下,依稀记得自己关了灯。再细看,发现沙发上睡着个人。

    这是喝醉了?

    夏锦浓走近了点。空气里的确有些酒气。

    嘿,居然没去睡他的练兵场?

    夏锦浓看了看,茶几上放着杯子和水壶,估计是昨晚等水凉,等着睡着了吧。

    野男人习惯烧水喝,即便是纯净水,也要烧开再喝。

    夏锦浓悄悄过去,蹲在茶几旁边,给自己倒水,目光不自觉就落在了男人身上。

    即便是睡着了,野男人看起来还是像块荒原顽石。

    他睡相不错,双手交叠在身前,腿抻得直直的,不知道是不是当兵的连睡姿都要这般板正。

    夏锦浓觉得挺有趣,忽而想起来方青岚说他帅,又往他脸上看了眼。

    野男人的脸骨量多,偏长也偏方。脸颊瘦削,颧骨微微凸出,显得轮廓异常坚毅深刻,配着他一身坚实的肌肉,有种“千骑卷平冈”的狂放硬气。

    他的皮肤是军人常有的古铜色,布有许多细小的晒斑,像岩石表层风化后的瘢痕,又平添了几分野气。

    这种野硬气雕不出精致的人,却是另一种荷尔蒙偾张的男人味。

    不过在夏锦浓看来,这就是块又野又硬的石头。也不知道要多少柔情才能拿下呢...

    夏锦浓怔了下神,忽而发现野男人身上没有盖被子。

    凌晨四五点,正是最冷的时候。

    夏锦浓勾了勾嘴角。哟,展示柔情的时刻这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