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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霍中凯那一脸羡慕的表情不同,霍九玲眼眶几乎在一瞬间又红了。

    桌子底下的双手是握紧了又松开,松开了又握紧。

    她为什么遭受了罗铮的羞辱还要来这里自取其辱?

    不过是想亲眼看看他和沈柠之间的感情有多么的虚假。

    一个从小风里来雨里去,接触广阔的世界,见识和远见非常人所能及,而一个在封闭小山村成长,没有见过世面,思维僵化,安于一隅,鼠目寸光。

    这样的女人怎么配得上她心中的英雄呢?

    沈柠程无视霍九玲那阴郁得要滴出水来的眼神,给罗铮夹了块肉,轻声问:“今天碾米厂人多吗?”

    罗铮吃着媳妇儿夹的肉,“有十来个人排队,不过都挺快的。”

    “多吃点,”沈柠又给罗铮夹了茭白,然后对霍中凯兄妹说:“这是大队刚分的茭白,新鲜着呢!”

    霍中凯吃了好几口,“这个平时真的很少吃,味道很鲜,还挺甜的。”

    沈柠:“因为是山里的泉水浇灌长大,所以味道格外的好。”

    霍中凯说:“这大米好香!”

    蒸熟的大米又香又软,似乎还飘着一股沁人的稻花香,霍中凯胃口大开,连吃了两碗。

    霍九玲简直要受不了自己哥哥,到底是家里没让你吃饱过还是怎么地?有必要在人家家里狼吞虎咽,像饥荒的难民似的吗?

    真是一点形象都没有,尤其在沈柠面前,也不知道人家在心里怎么笑话他们兄妹俩!

    霍九玲越想越气,她拿眼睛看罗铮,罗铮连眼风都没给她,程不是看着媳妇儿就是盯着孩子吃饭。

    霍九玲心里默默一叹,沈柠这个女人太有心机了,明知道罗大哥嫌弃她,还偏偏给生下两个孩子用来绑住男人。

    难道她不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吗?

    这么把罗大哥绑在身边,他就一辈子会快乐吗?

    快乐这个词,霍九玲觉得,沈柠可能也不懂,毕竟是乡下女人,没读过什么书,只有眼前的苟且。

    骄傲如霍九玲,她认为自己唯一输给沈柠的,是先机。

    如果是自己先对罗铮表明爱意,并且嫁给他,罗大哥就不会像现在这样陷入两难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