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营垒与秦军行军中正式营垒相比,不过就是一层稀疏的篱笆。

    至少在马越眼中如此。

    马越胯下的大黑马不耐烦地喷着鼻息,或许是这沙漠里的气味让它祖上的记忆苏醒,让它意识到自己离故乡很近了。

    这是一匹拥有大宛血统的好马。

    这也是马越极为喜爱的一匹马,马越轻轻抚摸了一下马脖子,让这匹暴烈的大马稍稍安静下来。他回过头,看着身后一个个灰头土脸的军士。

    “诸位随我自敦煌来此,一路甚是辛苦。”马越笑了起来:“今个儿再辛苦一下,然后咱们去于阗,喝于阗的葡萄酒,睡于阗的胡姬娘!”

    众人都是精神一振。

    马越又伸出一根手指,轻蔑地道:“听闻赤县侯用了两个时辰,将那个什么银城女王的乌合之众击溃。我别的地方不如他,但论打仗,他在我面前就是这个……”

    他伸出的是一根小拇指,他的部下们都哄笑起来。

    在这些边军心中,赵和是一个很好的统帅,但真正打仗的本领,也就那样。

    然后马越又道:“所以,一个时辰,我要看到那个什么莎车王的脑袋——走!”

    他说到这,一夹马腹,大黑乌咴一声咆哮,当即向前迈步。

    随着他动,他身后的大旗也动了起来,而随着这大旗向前,秦军全军向前。

    马越握住手中的长矛,看着越来越近的敌营,他心中一片安宁。

    他觉得自己是属于这种环境的,他天生就是为战场而生的男人。

    四百步……三百步……

    两百步!

    距离西域联军军营两百步时开始,秦军开始冲锋。

    哪怕他们一人双马,爱惜马力,可是着甲冲锋也不是简单的事情,稍长距离着甲冲锋,甚至可能会让一些体弱点的马累死。

    两百步左右,才是合适的距离,并且就是这样,他们冲锋时也不是一瞬间将速度提到极致,而是先慢跑,让马充分活动起来,然后才是催马冲锋。

    他们才开始冲锋,那边皮山王已经回头向自己的部下下令了:“走!”

    “什么?”他的部将讶然相问。

    “你蠢啊,快走!”皮山王一鞭抽过去,转身就催马向后营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