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出版社后,宁樱先是整理了一下路小苏的采访,并且亲自写下了一篇专题文章,这些内容都是会印入诗集里面的。否则厚厚一本书就几十首诗,有点太过于圈钱和不地道了。

    作为大型出版社的主编,外加她有着一定的股份,所以她绝对是出版社的高层管理人员之一。在出版社里,她的工作量自然不小。

    她很喜欢去挖掘一些新人写手的新书,将她们一手捧红是她最大的爱好和乐趣。所以百忙之中,她都会抽出点时间看看写手们的投稿。

    看了三四个新人作者的投稿后,宁樱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

    她看过太多的言情了,在她担任主编前,自己也写过两本小火的言情。久而久之,说实话,她有点审美疲劳了。

    相似的剧情,相似的男主人设,相似的狗血和烂俗,宁樱已经很少看见让她眼前一亮的言情了。

    甚至于蒋新颜的那本《他来了》,她都有些不满意,让蒋新颜修改了很多地方,修改的工作量甚至不低于重写一本书。

    但就是这样,蒋新颜成功靠这本书翻身了!

    言情很受市场欢迎,学生们都爱看,但随着写的人越来越多,新鲜感其实越来越低了。或许过不了多久,看言情的人会越来也少,读者也会越来越挑剔吧。

    之前看的三本已经都是下面的人筛选过的精品了,可想而知,现在这些新人作者的平均水平到底有多烂。

    郁闷的宁樱喝了一口助理端来的拿铁,然后看到了路小苏给她的文件夹。

    刚刚她都忙糊涂了,忘记了这个大男孩也向她投稿了。

    看了看时间,已经快六点了。

    虽然是个工作狂,但她也该下班了,毕竟她不走的话,她负责的那一批员工绝对是没一个敢走的。

    收拾了一下后,她拿起桌子上的el新款包包,犹豫片刻后,又拿起了路小苏给她的文件夹。

    “要不......带回家看看吧。”她笑了笑。

    在她看来,哪怕路小苏的很不成熟,但他文采绝对是有的,应该不至于太难看。

    回到自己的公寓后,宁樱很没形象的将高跟鞋随手一踢,就赤脚走向了沙发。

    她的家有些乱,这个大龄剩女不爱自己收拾,每周都会请钟点工来打扫。

    地上扔满了她的换洗衣物,每周她都会装到行李箱里,拿到干洗店里洗。

    捡起沙发上放着的可爱睡裙,她慢慢褪去了身上的OL套装,换上了可爱的睡裙。

    还不准大龄剩女也有少女心了?嗯,她的睡裙是粉红色的,上面画满了小猫咪。

    微微挠了挠修长的双腿,她就很没形象的躺在了沙发了,高耸的胸脯压在沙发垫上,姿势妩媚而又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