枎城多了一桩笑谈。

    城里当铺来了个少年修士,带一把破剑,硬说是太乙宗的镇山之宝,要卖黄金七万七千两。店里伙计看他年纪小,唇红齿白长得比画还好看,不忍心骂,就把人客客气气打发了。茶余饭后一聊,才知这城里共三家当铺,少年全去了。

    一样,要将一把破剑卖出天价。

    大家都觉得滑稽。

    且不提太乙宗居仙门第一,镇山至宝怎么会落到一个少年人手中,单就这“镇山之宝”就荒唐得不像话:剑鞘是烂的,剑镡剑柄是锈的,剑刃坑坑洼洼是狗啃的,别说七万七千两黄金了,一文钱都没人要。

    说来说去,都当是哪家贵少闲着没事,寻乐子。

    …………

    哐当。

    笑谈的主人公把剑远远地丢了出去。

    “一文不值”的破剑在地上滚了两圈,又自个“咻”一声飞了回来,悬在仇薄灯面前,摇摇摆摆拿剑鞘戳他胳膊。

    看起来居然怪委屈。

    “你还委屈?!”仇薄灯怒了,“你要是真觉得我是个夺舍的妖邪,就给我一剑。我不仅不怪你,还要谢你。”

    “来来来,现在、立刻、马上。”

    破剑“啪嗒”掉地上,蔫头蔫脑地拿剑镡蹭他的靴子。

    仇薄灯蹲在地上,捡了根木棍戳它:“少来这套,要不是你莫名其妙带我来这鬼地方,我会落到这地步?”

    他微微冷笑。

    穿书他又不稀罕。

    上辈子,仇家就是“名门望族”,要势有势,要财有财。仇薄灯含着金汤匙出生,打小钟鸣鼎食地长大,要什么有什么,日子别提多潇洒了。结果在十八岁成年这天,穿成了《诸神纪》里的同名纨绔。

    没有电脑!没有手机!没有网络!

    仇薄灯险些表演一个原地暴毙。

    后来发现这纨绔辈分还挺高,整个太乙宗就没不需要向他行礼的,不像以前他做点什么,都有一大群老头子“哎呦哎呦”地劝。再回忆一下,原身在剧情里作天作地,照样好端端活了八百年,仇薄灯这才没去“北辰山一跃解千愁”。

    原身不是什么好东西,仇薄灯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不用演就是个数一数二的纨绔子弟。